既然答應了人家的事,就要說到做到。

丁澤先是跑到衛生間對著鏡子一頓拾掇,沾著水將頭髮左抹右抹,搞了半天才勉強弄出個能看的造型來。

瞅了半天,又放棄了。

“算了,還是出門重新剪個發吧。”

回到房間,開啟衣櫃準備換衣服,這才發現裡頭全都是色彩斑斕的奇裝異服。

當年的自己,性格張揚叛逆,愛穿的衣服都是這種在現如今的年代極具個性的。

不過以現在丁澤的眼光看,醜的一批。

幸好現在還沒有豆豆鞋,不然當初的自己絕對會整上一雙,活脫脫一精神小夥。

在衣櫃裡翻了半天,才找出一件純白的短袖,又搗騰出來一條短褲。

“算了,就這樣吧,校園風也不錯。”

站在鏡子前自戀了一會兒,丁澤還是覺得穿什麼衣服並不重要,長相才是第一位。

如果長得跟陳冠希、劉德華一樣,那哪怕穿軍大衣也能穿出巴黎時裝週的感覺。

長得醜,哪怕一身潮牌,別人也只會暗戳戳的說一句土狗紮了洋狗勢。

話雖然難聽,但理就是這麼個理。

沒辦法,這個世界對於長的好看的人,確實有特權。

穿戴整齊後,丁澤從床頭櫃裡摸出錢包,裡面是他高中時期所有的積蓄。

兩千六百五十二塊。

中學時代的丁澤,家境絕對算得上優越,而且父母對他也沒有那種窮養兒的概念,只要不是過分的要求,基本上有求必應。

吃的穿的玩的,從來都不缺,零花錢也給的很大方。

在2004年這陽城人均工資只有不到一千塊的時候,丁澤每個月的零花錢就有六七百塊。

所以即便丁澤花錢大手大腳,在現在這物價相當便宜的年代,還是能有不少的盈餘。

或許這也是造成當初的自己性格叛逆張揚的一大因素吧。

腦子裡想著這些事兒,丁澤點出來三百塊,想了想,又多拿了兩張塞進了兜。

跟女生出去,兜裡多帶點錢,總沒錯。

一路出了小區,在門口找了家小理髮店。

丁澤大大咧咧的走進去,一屁股直接坐下:“老闆,剪個發,帥點兒的,最好搞個造型出來。”

理髮店老闆是個年輕小夥子,一頭飽滿的秀髮極為‘桀驁不遜’。

尤其是還給染成了紅藍相間的顏色,怎麼說呢,如果底下不是一張臉,而是一條棍,真的跟拖把很像。

殺馬特啊!

丁澤心裡頓時就對他的技術感到了深深的懷疑。

剛想找個藉口開溜,一張大白布就蓋在了身上。

拖把頭居高臨下,一臉驕傲:“哥們兒,你看我這髮型咋樣,當下最流行的,給你也整一個?”

“不不不。”

丁澤連忙拒絕,他實在無法想象自己頂著這樣一個頭型出去會是怎樣一種場面。

“這樣,我給你說,你照著我說的剪就行了,先拿推子把耳朵根和後邊推乾淨,然後上頭稍微剪短一些,最後用吹風機給吹得蓬鬆點兒,有立體感就行,明白嗎?”

拖把頭神色有點懵:“這是個啥髮型,鍋蓋頭?”

“鍋蓋頭上面留長的是圓的,我這是突出的是立體,立體感明白嗎。”

“哥們,我還是覺得你剪我這個會比較好,你長得很帥,幾乎可以威脅到我了,實在不行咱整個斜劉海,那股子憂鬱的氣質立馬就出來了,最適合勾搭小女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