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IBM公司VS傳奇科技(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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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的判斷,當下人們買不起電腦,那麼電腦房將會是發展趨勢,各位試想一下,一臺電腦計費,1小時2美元,一天使用12個小時, 即24美元,一個月就是720美元!!”
張俊頓了頓,笑道:“大家也都知道,咱們鴻蒙計算機的生產成本才500美元,所以,一個月不到,一臺電腦的成本就賺回來了。事實上,電腦的使用時長可能長達20小時以上, 很多玩家甚至願意包夜玩電腦遊戲,所以,電腦房的收入只會更高!!!”
歐美那些學生還是比較有錢的,2美元1小時對於他們而言,壓力一點也不高。
張俊記得,網咖剛剛在內地興起的時候,10塊錢1小時,而那時候,人們的平均收入卻很低,可是即便如此,人們對網咖也是趨之若鶩。
不過個人電腦和網際網路在歐美地區普及的很快,電腦房或者說網咖生意,可能到了21世紀就萎靡了。現在是1979年,還有二十多年的時間可以發展。
而建立網咖連鎖店對於張俊而言,意義重大,一來可以銷售自己的電腦,打響品牌的知名度,在玩家心中留下印象;二來可以透過網咖賺錢;三來以後可以用來推廣網站和軟體。
因此, 張俊決定不留餘力,在全世界大肆建立電腦房,等網際網路發展起來之後,進而轉型為網咖。
而網咖又需要用到路由器和交換機。
前世的思科公司在路由器和交換機市場,一直是巨頭。在網際網路泡沫時期,思科市值高達5320億美元。
這一世,張俊不說取而代之,至少也要佔路由器和交換機市場的半壁江山!
會議快要結束之時,張俊吩咐眾人將這個事情好好研究討論,然後製作成方案。
會議上,大家一致認為,電腦房必須使用第二代鴻蒙計算機,因為這款計算機是16位的計算機,效能強大,再加上獨立顯示卡,能夠完美支援張俊此前所設想的幾款能夠連線區域網的電腦遊戲。
第二代鴻蒙計算機已經開始量產了,各方面都要比第一代強大很多。
公司決定,先買一波第二代鴻蒙計算機, 等銷量開始降低, 平穩了, 再去建立電腦房,先把能夠搶佔的使用者佔領了再說。
……
&n公司總部。
&n公司達成合作。
霍建寧是此次談判的負責人,雖然加入傳奇科技公司時間不長,但是因為能力出眾,所以得到了張俊的特殊提拔。
實際上,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因為張俊知道霍建寧這個人。前世,霍建寧跟馬世民是李嘉城的左膀右臂,有打工皇帝之稱,為李嘉城的事業做出了極其卓越的貢獻。
如此厲害的人才,肯定要重用。
霍建寧震驚之餘,也對張俊感激不盡,頗有種士為知己者死的心態,為了這次談判,他日夜研究,下了一番苦功。
&n個人計算機專案的負責人唐·埃斯特利奇,他領導的IBM PC小組有13人,稱為“十三太保”。
IBM公司對PC專案還是不夠太重視,因而投入的資源很少。
十幾個人能做什麼呢,因而PC專案的很多產品都需要跟別的工作合作。
起初,IBM公司在研究個人電腦時,有人提出透過收購傳奇科技公司計算機部門的方式直接進入該行業。然而可惜的是,傳奇科技公司如日中天,不是IBM公司能夠收購的。
最終,IIBM公司還是決定自己來研發。
可是這可把唐·埃斯特利奇為首的專案小組給難住了。
此時的個人電腦已經不比從前了,夢鴻作業系統直接將作業系統的門檻拉昇到一個很高的位置,一般企業根軍無法涉足這一領域。
IBM想要打造出比鴻蒙作業系統還要優秀的系統軟體,那麼至少得花上兩年時間。而誰又能保證這期間,鴻蒙作業系統沒有進步呢?
關鍵是,作業系統很多UI介面專利已經被傳奇科技公司註冊了,IBM公司想辦法繞過去,難度無疑更大。
前世,微軟和蘋果公司藉助著UI介面,不知道扼殺了多少作業系統公司。
唐·埃斯特利奇對於傳奇科技公司的到來,十分歡迎。
他們才十幾個人,肯定搞不定作業系統,IBM PC想要儘快開發出來,只能對外購買作業系統,亦如前世向微軟購買DOS作業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