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星島日報》(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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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下來,香港電影的拍攝速度非常之快,如今總算是讓張俊見識到了,即便是他這個美國南加州大學導演系的高材生也不禁為之一驚。
不過,香港電影還是有可取之處。
張俊感覺自己還是可以從中有學到很多東西,就是人比較累。
而《誅仙》這本書,張俊寫了六七萬字,已經足夠發表了。
晚上,張俊繼續回到書桌前寫書。
張正豪這時抽著根菸,朝張俊走來。
“你的小說也已經寫了六七萬字了,你有沒有想好要去哪家報紙發表?”
張俊道:“有幾個備選,具體還不能確定,我要跟他們談一下條件才能做決定。”
張正豪點點頭,隨即卻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我覺得還是把小說發表到《明報》比較好,因為《明報》的知名度高,發行量大,是文人墨客的首選,很多撰稿者都以在《明報》上發表文章而驕傲!”
張俊聽完張正豪的這個建議,立馬搖頭。
開玩笑,一個新人作家去《明報》發表小說,還能搞到大錢?金庸要是不把稿酬壓的死死的,張俊都敢把名字改了,改成“張不俊”!
“就你還挑!有多少人想去《明報》發表作品,人家金庸都還看不上呢!”張正豪搖頭道,有些無語,“倪匡比你有才華吧,不也在《明報》上面連載小說。”
相比於金錢,張正豪更看重名氣,其實就是望子成龍,要是自個的兒子能在《明報》上發表小說,他就會覺得特有面子。
可是張俊不這麼看,他更重實際利益。
《明報》有什麼好的,我張不俊今日不信這個邪……
不去《明報》,就是不去《明報》。
咱小說到哪個報紙都能火!
坐在一旁的老媽看到爺倆爭論來爭論去,頓時哭笑不得,“我說你們倆有什麼好爭的,書稿還沒送出去稽核,你們倒是先討論起來,萬一人家看不上呢?”
“媽呀,你還是我親媽嗎?你兒子才華橫溢,妙筆生花,寫的《誅仙》那麼精彩,你就沒看出來?!”張俊不由翻了一下白眼。
“好好好,媽錯了,你寫的小說,所有報紙都要搶著要!”楊秋像安慰小孩一樣安慰張俊,聲音溫柔慈祥,張俊差點回憶起小時候,媽媽拿著一根雪糕哄他一樣。
張俊頓時有些鬱悶。
“我明天先去一趟《星島日報》和《東方日報》吧,這兩家報紙給錢還是很大方的。”張俊決定道。
搞錢才是最重要的,名聲又不能當飯吃。
張正豪聞言,“哼”了一聲,沒再說話,心想,小崽子翅膀硬了,現在都不聽老爸的話了。
……
第二天一大早,張俊首先便帶著書稿前往《星島日報》,尋求發表。
《星島日報》的老闆報業女王胡仙還是很有創業鬥志的,一心要把《星島日報》發展壯大,如果《誅仙》能對報紙的名聲和銷量起到很大的作用,那麼想來報業女王應該不會太吝嗇錢財。
至於《東方日報》則是備選,因為這家報紙老闆的社會背景比較複雜。
沒多久,張俊來到了《星島日報》的大樓外。
隨後張俊在報社工作人員的帶領下,見到了專門負責小說稽核的編輯賈和風。
“你好,年輕人,沒想到你這麼年輕就開始寫小說了!”賈和風有些詫異道。
“還行吧,而且我都已經大學畢業了。”張俊淡淡一笑,道。
賈和風:“看不出來,你多大了啊,這麼早就大學畢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