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沒事,沒事滾啊!”

為首的男子衣服半掀,露出肚皮,滿身酒氣的衝著林蔚然吼道,並且試圖繼續打那個女人。

“聽我說句話…”

“你誰啊,這裡有你說話的份嗎,滾蛋啊,聽不懂人話是不是,信不信我連你一塊打!”

“我信啊,我就在這裡也跑不了,聽我說完話再打我行嗎?”林蔚然非常誠懇的說道。

“你到底要說什麼!”

醉酒男子推推搡搡說道。

林蔚然沉吟兩秒:“你們沒吃飯啊?打的這麼輕?”

眾人:“???”

“你想找死是吧?給我一起揍他!”醉酒男子還有一群同夥說著就要圍毆林蔚然。

林蔚然連忙擺手:“誤會啊誤會,我話還沒說完呢,你們讓我重新組織下語言再打!”

“來,你說!你接著說!”

林蔚然也不含糊:“就這點能耐,還用拳頭打人?看過教父嗎?你最起碼拿把刀來啊,空手嚇唬誰呢?”

趙霖:“!!!”

場面一度凝滯,空氣中帶著火花,趙霖在林蔚然耳邊顫抖道:“大哥你會說話就少說點吧,我有點慌!”

醉酒男子目露兇光,“要刀是吧,見義勇為是吧?逞英雄是吧?你倆過去把我的刀拿來。”

林蔚然樂了,自己一直在刺激他,就是希望他能上哪找個武器,不然這就只是尋釁滋事。

即使他能打倒這群人。

萬一在被扣上個聚眾鬥毆的罪名,那就傷敵一千自損八百了,林蔚然可是法律愛好者。

經常看羅翔老師的影片。

既然出手,他就要先考慮周全了,模擬世界的十七年不是白活的,他甚至觀察到周圍有六個攝像頭。

驚喜的是,對方真有刀!

要知道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對方死亡,不屬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這就是無限防衛權!

當年kun山龍哥持刀被路人反殺,用死亡捍衛司法嚴明,用生命做出卓越貢獻,人們至今記得他。

“陳哥!刀來了!”

醉酒的陳哥伸手接過來一把砍刀,挺著小肚子晃晃悠悠的,看起來頗有種華強的風采。

“快跑啊!林蔚然,你別跟他拼!”趙霖拉著林蔚然就要跑路,然而林蔚然巍然不動。

“你砍我一下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