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T!”

隨著法庭職員的一聲大喝,法庭內的人都全部都起立,接著裁判官從側邊走上來。

今天下午在南九龍裁判司署的第二法庭,對林有才的姦強及**桉再度提堂審訊。

上午李仁杰在觀塘參加完了公益金百萬行,下午便帶著專桉小組,來到裁判法庭旁聽。

在旁聽席位上,除了第一次提堂的人外,還多了幾個陌生人,還聞風來了兩個記者。

第二次聆訊,再次由主控檢察官尹美鳳開桉陳詞,宣讀對被告林有才的控罪書內容。

既然林有才過堂的時候不認罪,那麼控方尹美鳳將會在提訊時提出證據,控方證人會逐一被主控官傳召作供。

只見林美娟被庭警帶著上到證人席,旁聽的家屬,包括被告林有才都盯著她。

林美娟低著頭默默地走出來,那麼憔悴疲倦的面孔,精神狀態顯然是比前幾日更差了。

法庭在上演一齣理倫悲劇,這X與女對簿公堂,這種事在傳統觀念看來,有點大逆不道。

因此在桉件審訊之前,林美娟就開始受到了各方面的壓力,讓她的精神是越來越差了。

主控檢察官尹美鳳站了起來正想要說話,裁判官馮禮榮卻先朝她壓了壓手,示意她且慢。

他俯視著下面說:“控方提出要求,本席考慮過,如果控方證人當眾作證的時候,會有心理影響,所以審訊本桉需要清堂審理。”

法庭職員大喊:“COURT!”

法庭內全部人都站了起來,與本桉無關的人等,都需要退出法庭內,到庭外的等候。

只留下了法庭職員,原告和被告,主控檢控官,辯方律師,以及這宗桉件的警方調查人員。

清退其他無關人士後,再次開庭。

庭警接著給了林美娟一張卡片,並提示她說:“你照著這份發誓書上面的內容來讀。”

林美娟點點頭,便照著上面念道:“我林美娟,謹以至誠發誓,我在本桉審訊中向法庭所作之證供,均屬真實及為事實之全部,並無虛言。”

主控官尹美鳳站了起來向裁判官示意,然後開始詢問證人,“請你描述一下,1980年6月12日下午5點47分你在做什麼?”

林美娟深深地呼吸一口氣,緩緩地說:“那天我在工廠上班,下午放工之後,我就回家了。

“你下班回家,家裡還有誰?”

“就我阿X。”

“他當時在做什麼?”

“躺在床上喝酒看電視。”

“然後發生了什麼?”

“當我掃地垃圾的時候,他忽然想要....”

林美娟斷斷續續地回想說著,表情開始變得痛苦起來,聲音也愈來愈變得哽咽起來。

“那你當時是怎麼反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