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秦歌飄了?(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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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張畊宏迅速走紅後,其他的MCN公司本著摘桃子的心態紛紛向張畊宏丟擲橄欖枝,有的許諾提高分成比例,有的許諾給予高額簽約金,張畊宏本人在重利的誘惑下也是有些心動。
但張畊宏想到自己和秦歌之前簽訂的20年藝人合約,如果違約將面臨高額違約金的賠償,就算以他現在的掙錢要想掙到那個數額都得10年。
所以跳槽的念頭僅在腦海中過濾了一下便被張畊宏自己否決了,當然作為秦歌公司目前的臺柱子,他也明白自己有任何的風吹草動都會被有心人報告給老闆。
為了自證清白,也為了能獲得秦歌更多的資源支援,張畊宏馬上撥通了秦歌的電話,告知了自己被其他MCN公司挖角的訊息。
秦歌接完張畊宏的電話後,並沒有表現出任何憤怒的情緒,表面上依舊平靜,但捱打不還手可不是秦歌的性格,所以他在腦海瘋狂思考要做點什麼去回饋下這些MCN公司。
短暫思考後,秦歌叫來了秘書馬柯,他覺得自己要藉此機會在業內殺雞儆猴,找兩家公司立個威。
想在行業內打出名聲,從內容著手在他們擅長的領域擊敗他們是最好的選擇,所以他吩咐馬柯去查一下挖角張畊宏的那幾家MCN公司目前的臺柱子都是在做哪方面的內容。
這幾家公司在業內也算略有薄名,所以馬柯很快打聽到了秦歌需要的資訊,並將資訊整理後彙報給了秦歌。
蘭西文化傳媒公司的臺柱子叫李紅玉,今年23歲,主要做的內容是直播帶貨,品類選擇一般是口紅化妝品這些日銷品,銷量還不錯,單日最大帶貨量是1500單。
松華文化傳媒公司的臺柱子叫齊子璇,今年30歲,主要做的內容恰好也是直播帶貨,他們公司帶貨品類主選的是薯片辣條這類的快銷品小零食,由於客單價低所以出貨量也大,單日最大帶貨量高達3500單。
......
秦歌看完這些馬柯整理來的材料後叫來了公司的人事讓她去邀約其他有意向做主播或者做網紅的求職者。
秦歌提出對應聘者的要求主要有三點:
第一應聘者要有特點,外貌特點越鮮明越好,無論是美到極致還是醜到極致都是可以的!
第二應聘者要有3年以上的銷售經驗,優先考慮有化妝品櫃檯或零食店銷售經驗的。
第三錄用後要能和張畊宏一樣接受20年長約且附加高額違約金,這次的事件如果不是有合約保障,說不定張畊宏還真被人挖走了,所以從公司角度考量,如果這個新人不能接受長期合同,那公司也沒必要花費資源捧他起來。
當然上述條件只是初面的篩選條件,最終錄取解釋權歸秦歌所有。
秦歌的星光遠投文化傳媒公司要打造帶貨主播的訊息很快就在圈內流傳開來。
圈內對此也是議論紛紛,蘭西文化傳媒公司和松華文化傳媒公司的老闆自然也是知道了這個訊息,他們對秦歌的做法表示了嗤之以鼻的態度。
有天在酒桌上,蘭西文化傳媒公司的老闆何西蘭喝多了對其他人說到:“星光遠投的老闆是飄了吧?運氣好打造出了一個張畊宏真當他自己是運作小天才了?”
有這樣想法的自然不止何西蘭一人,同樣試著挖過張畊宏的松華文化傳媒公司老闆李松華也是這麼想的:“我覺得星光遠投的老闆腦袋有大病,他會寫歌不好好的去捧幾個歌星出來,非要來跟我們這些做帶貨的來搶飯吃,實屬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