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後果是什麼?”陸知宋倒是有些天真地問。

她覺得無非就是那些事兒了,但他們兩剛才已經好幾次,她並不覺覺得靳嶼還有那個力氣再來一次。

忘記先前聽誰說的,男人過了二十五歲那方面就開始走下坡路。

還調侃了一句,沒有哪個男人能一直保持在二十五歲之前的體力,但二十五歲以下的男人是源源不斷的。

但接下來,陸知宋就被靳嶼結結實實地上了一課。

她倒是想去問問,二十五歲定律是誰說的,這個定律放在靳嶼身上不合適。

或許這個男人過了三十五歲,也一樣挺厲害。

當天晚上陸知宋沒有走成,第二天早上起來的時候,靳嶼已經不在。

兩次在酒店,他都離開得比較早,這次床頭櫃上沒有放任何的便籤,不知道是不是知道她根本不會好好聽話,所以乾脆不提任何要求?

她還沒醒透,門鈴就響了起來。

想到昨天晚上靳嶼去跟酒店送衣服的人說早上再送來,陸知宋以為是酒店的人,就穿上睡袍去開了門。

誰知道,外面站著的人是時菀,靳嶼的助理。

時菀見到陸知宋的時候,臉上也是一驚,但職業素養讓她保持了百分百的鎮定。

她遞上手裡的紙袋,對陸知宋說:“陸小姐,這是靳律讓我交給你的衣服,都是按照你的尺碼買的。”

“謝……謝謝。”陸知宋有些遲鈍地接過袋子。

然後不僅在想,時菀這麼淡定,不知道以前幫靳嶼做過多少次送衣服的事。

而她又在想,她和靳嶼的事情,會不會像八卦一樣傳開?

可能時菀看出了陸知宋的顧慮,提了一句:“陸小姐請放心,上司的私人生活,我們做下屬的,不會隨意議論。”

……

姜娰開車接陸知宋去警局的時候,聽了她講述的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的事情。

姜娰發表評論:“那你還得感謝靳律,不然你昨天晚上可能真的被那個人渣給帶走欺負了。輕則失身,重則傷身。而且依我看,時菀肯定不會亂嚼舌根,否則靳律不可能安排她給你送衣服。”

自己把把柄交給別人,那不是靳嶼能做出來的事情。

“不過昨天晚上那些人目的沒有達成,沒有實施犯罪過程,叫我去做筆錄最後也定不了他們的罪。”陸知宋是換好衣服之後接到警局的電話的,喊她去警局錄口供。

“具體的不清楚,不過能抓人,應該也是有證據在手裡的。難不成你還真想成為受害者,坐在法庭的原告席上嗎?”

那肯定是不願意的。

所以說到底,還是得感謝靳嶼。

不過昨天晚上他把她折騰得夠嗆,還說就用那種方式來感謝他的救命之恩。

她那時候沒想明白,這會兒算是明白得很透徹了。

靳嶼能有多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