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庭審(上)(為盟主渣唯加更)(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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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開庭不足兩小時,趕來的呂志邦在法庭外接受記者的採訪,他臉色沉重的開口說道:
“目前的情況顯示對天龍公司的確不太樂觀,黎紹坤先生遭遇綁架,我也受到了驚嚇,之後為了讓我更好的修養,天龍公司乃至佐天奴與我解除了僱傭合約,所以我也不太清楚這段時間李樞銘議……李樞銘先生的辯護思路,臨時匆匆接手,只能說今天我盡力爭取……但……”
“聽說黎太太拒絕由您代理此次辯護,是黎紹坤先生的三位子女與前妻堅持,是這樣嗎?”一名記者語速極快的追問道。
呂志邦微微點頭,語氣有些感慨:“的確是這樣,我覺得黎太太拒絕我是正常的,因為我第一次辯護時的結果大家都已經看到,所以她無論出於任何角度的考慮,選擇李樞銘大律……李樞銘先生來接手,都無可挑剔,我也認為李樞銘先生的辯護經驗要遠勝於我,但是沒有想到李樞銘先生近期請辭立法局議員,且被大律師公會革除出會,而黎先生最近似乎又爆出一些不利的新聞,可能暫時沒有其他更好的律師願意幫黎先生出席本次庭審,所以黎先生的前妻與三位子女才會考慮選擇我,因為她們之前一直常住菲律賓,在香江只認識我,畢竟早在現在這位黎太太嫁給黎紹坤先生之前,我就與黎紹坤先生有些法律諮詢方面的合作。”
“請問……”
“不好意思,我要進去做些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失陪,各位多多包涵。”呂志邦語氣謙遜的朝幾名記者說完,轉身朝外走去。
沿著一節節臺階走到頂端,他回首望去,法庭外,上千人正舉著各種怒斥黎紹坤,痛罵天龍公司的條幅,等待法庭給出這次的宣判。
“李樞銘都做不到,我輸掉當然是理所當然。”呂志邦微微嘆口氣:“據理力爭,為黎先生聊盡心力罷。”
……
從開庭那一刻,就已經註定了結局,原告方現在提交的證據,出場的證人已經足夠釘死天龍公司,但對方仍然沒有停手的打算,再度申請作為證人的寸賢出場。
岑耀泰臉色灰敗的坐在旁聽席上,看著走向證人席的寸賢喃喃開口:“都已經必勝,仲不能留一點點體面,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看到寸賢出場,呂志邦精神抖擻的站起身:“法官大人,我質疑證人接下來發言的真實性!證人是曾被警方傳訊羈押,很可能出於自身脫罪考慮,故意把責任推脫給我的當事人黎紹坤先生,所以我認為法庭不該考慮這位證人的證詞。”
“本席提醒你,香江法律,未經法庭裁決,無人有罪,被告大律師,你無權懷疑證人是否有罪,本席現在宣佈,帶證人出席。”因為羅比士要為香江軍票索賠協會義務服務,兼為法庭外那些華人民眾的情緒考慮,今日負責審理的主審法官是華人大法官鍾家晉,此時聽到呂志邦的發言,不滿的開口提醒道。
他的另一個身份是林卡迪的第一批學生之一。
呂志邦搖搖頭,嘆口氣落座:“是的,法官大人。”
寸賢走上證人席宣誓之後,林卡迪戴著馬尾假髮,穿著黑色繡有絳紅色邊紋的大律師袍站起身:
“我想請問證人,黎紹坤先生是否指使你縱火打砸香江快報報館,逼報館交出電話錄音?”
“是我做嘅,不關坤叔事。”寸賢微揚著頭,不耐煩的開口說道。
“那請問警方提供的這段你與黎紹坤先生的太太劉韻琴女士的電話通話錄音,你如何解釋?”林卡迪把手上的證物袋舉起來,交給法警。
法警從裡面取出錄音帶當庭放入錄音機內播放,寸賢與劉韻琴的通話資訊頓時出現在眾人耳中。
“我想提醒對方律師,請詢問與本案有關之問題。”呂志邦聽到電話錄音被播放,再度站起身,義正言辭的開口提醒道。
“本席提醒被告大律師,原告方當庭出示證物時,請保持安靜,至於是否有關,由本席決定。”鍾家晉看向呂志邦,再次開口說道。
坐在呂志邦旁邊,替海豹公司今天出庭應訴的代表大律師擦了擦汗,等呂志邦落座之後小聲開口:“呂大狀,黎家付你很多錢呀?要不要這麼拼命?”
呂志邦只是回應了對方一個滿臉正氣的表情:“作為律師,當然要為僱主爭取任何可能爭取的機會。”
“請問,電話中的男聲是不是你?”林卡迪對寸賢繼續問道。
寸賢點點頭:“是我。”
“那請問你在通話中講你去搞定坤叔與劉韻琴的電話錄音,是什麼意思?”林卡迪對寸賢說道。
寸賢嘿的一笑:“坤叔打電話給太太唱情歌錄下來,留著他們兩夫妻閒暇時拿來欣賞可不可以?”
“當然可以,那我想請問,錄音連累嚴教授如何解釋?”林卡迪不急不躁的開口。
寸賢仍然不以為然的開口:“難聽嘍?擔心歌聲傷害嚴教授的耳朵。”
“好,你因為擔心黎紹坤歌聲傷害嚴教授的耳朵,所以才去報館縱火拿回錄音?”
“是呀,全部都是我做嘅。”
“請問你怎麼知道歌聲會傷害嚴教授的耳朵。”
“……我之前聽坤叔講過,所以記在心裡。”
“什麼時候講過?是他讓你準備贖金時嗎?”
“乜嘢贖金呀?那是我安慰坤叔老婆,沒有贖金,坤叔也沒有聯絡過我。”
“哦,一切都是伱自己做主,沒有人在背後主使?”
“是我!抓我就好啦?”
“那我是否可以懷疑,是你綁架了黎紹坤先生,又栽贓給黎紹坤先生,造成他自導自演的假相?”
“喂,你不要屈我,鬼佬!坤叔只是讓我拿錄音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