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這件事,替我謝謝你爸!還有你家老爺子的支援!至於尹馨,這麼突然來一下,他們一時難以接受,這很正常!不過問題不大,你不需要擔心這方面的問題!」

「美國的國情、文化和你們東亞國家完全不同。

說句不好聽的話,美國這邊很多人其實是沒有什麼童婚的概念的!美國有超過一半的州,並沒有法定的最低結婚年齡限制。雖然在婚姻登記上,一般要求是需要年滿17或18週歲以上,不過那只是對於婚姻自***的規定!」

「意思是,當事人可以自己決定自己婚姻歸屬的年紀?」

「嗯,如果是雙方父母同意,那麼...格雷普韋恩歷史上,最年輕的夫婦...13歲和11歲!德克薩斯就是沒有規定最低結婚年齡的州!換而言之,像我和小尹馨這種情況,只要雙方父母同意,我現在都能隨時和她在美國完成婚姻登記!當然,我不會這麼做就是了...我只是想說,這樣的文化氛圍,會讓他們的心理更好接受一點!」

在對年齡的顧慮,還有道德要求上,最嚴重的反而是自己!

無論是美國的婚姻法律規定,還是韓國那最低女子16歲就可以登記結婚的規定,都讓卡特這麼一個在最起碼19歲以上才能登記結婚,而實際上...

在卡特前世成長的年代,普遍27、8左右才會結婚的年代,卡特自己是對於和一個十來歲的孩子結婚,內心是有抗拒和排斥的!

「好吧,這些事,我相信你能處理好!噢,對了,你一直在說,要做個大事,我之前問你,你都不說,現在可以告訴我了嗎?」

對於李尹馨這個,起碼暫時威脅不到自己的妹妹,李在鎔並不關心她的情況。同樣,在愈發確定了,這個人選幾乎改換不成李富真的時候...

李在鎔瞬間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緒!

既然無法一次性剔除那個「禍害」,那麼,趁著現在,那個「禍害」因忤逆家族而被冷藏的時間,抓緊發育,抓緊發展才是他現在最應該做的事情!

同樣,爺爺讓自己跟著卡特來到美國,未嘗沒有這個借勢讓自己拓展人脈、格局什麼的心思。做好這些,回去後也能加不少分不是?

「嗯...我其實更想你自己觀察,自己判斷我要做什麼。不過,提前告訴你也無妨!聽說過做空嗎?」

「當然聽說過!你的眼神怎麼這麼奇怪?!」

「我以為你們韓國人現在,除了在美國的這些,應該是不太會了解這些金融知識的,哪怕這只是一個簡單的概念!」

的確,在卡特的接觸裡,這會的韓國基本就沒有什麼證券交易之類的聲音。搭配上那一系列的外資限制也好,還是對進出口貿易的限制也罷。

若非有好幾個美軍基地在那戳著,如今的韓國很多方面,和閉關鎖國也差不多了!

這片土地,應該是金融荒漠才是!

「韓國也是有證券交易所的,不過交易量肯定比不過紐約就是了!其實這次該帶敘顯來的,她一直想來美國...」

「你可省省吧,一個人我都頭疼呢!你把我當你家保姆了是吧?專門帶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