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基礎概念,和法律思維卡特還是懂一些的。

大陸法系的法律相比於美國那種海洋法...有一個比較明顯的區別就是:大陸法系的法律依據來源只依賴於制定法!而海洋法系,則是判例法和制定法同時存在...

什麼意思呢?

簡單說就是大陸法系國家的司法審判過程中,法官的裁決、判決依據,只能依賴於成文法典上的說明。不能說,此前有某個法官怎麼怎麼判了,所以我今天也怎麼怎麼判...

或許可以為內心的一點借鑑和參考,但絕對不能作為裁判的根據!

而海洋法國家,則...先前法官的判例,是完全可以作為審判依據,來進行司法裁決!這是當地法律認可的,具有法律效應的裁判憑據!

這也就意味著,以英美國家為首的海洋法國家,法官本身就擁有著變相“造法”的權力!

所以,在英美這種國家,對法律的解讀,對法律的利用,那是萬萬不能用外行來做!自己也是萬萬不能依靠幾句成文法上的描述來做一個意向判斷的!

誰知道會不會冷不丁的,在你以為這麼做可以完美地卡上法律bug的時候,對方忽然拿出一份完全不利於自己的判例:“surprise?!媽惹法克!!沒想到吧?老子有補丁!”

法律風險,可以規避!法律本身存在的不確定性風險,似乎也沒有問題!

那麼,在酒店本身的改造上,那就更加不存在問題了!

說白了,無非需要花一筆錢,給自己的那些房子裝修一下,再僱幾個人罷了。這都是小問題!

“誒?幾點了,怎麼我的朋友們還沒到?”

初步判斷該生意沒問題,能做後,卡特的思緒迴歸現實。望著窗外,漸漸變得暗澹的天色,聽著耳邊那漸漸喧囂起來的聲音...

安田道夫等人“全軍覆沒”的機率也越來越大了!

“已經快七點了...奇怪了!這時候應該已經到了才是!”

店長的臉色也有點古怪,若非那位安田先生直接給了全款,他都要懷疑自己是不是被放鴿子了...

“這樣吧,客人,您稍等一會,我先去一下後廚,交待一下飯菜保溫的事情...”

“好,你去忙吧!”

自顧自地點燃一根香菸,卡特看著窗外的人流,心理默默地盤算著...

荷爾蒙,不愧是這世界上最古老,也是最長久的生意啊!

望著吉原街道上,那人來人往,絡繹不絕的畫面...

這吉原上大大小小的店鋪就宛如一個個噬人的怪物,還是永不見底的那種!彷彿無論街口進來多少人,都能被吞得一乾二淨一般...

卡特不禁有點感慨...

無論是古時的青樓瓦肆,還是如今的一些酒吧,亦或者是未來的一些小酒館;無論是線下商業店鋪的演變,還是未來網際網路上那密密麻麻的社交軟體...

這種觸達人類最本源訴求的生意,當真是如流水一般,抽刀斷水水更流!生命力那叫一個頑強!

當經濟變好,人們手裡有了些閒錢後,這股消費的衝動,真是擋也擋不住!

不過,誰又能免俗呢?

若非要學業和事業兼顧,導致自己的時間被大量佔用,卡特感覺,自己只怕也得夜夜笙歌...

哪個男人曾經沒有過三妻四妾,妻妾成群的美夢呢?!

甚至在那個荷爾蒙氾濫的年歲裡,看某些德藝雙馨的文體大片時,卡特都曾不止一次得幻想過如果自己有一家av公司,那該有多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