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警署總部,重案組主管辦公室。

約翰坐在角落,海倫正在給他清理傷口。

李易站在一旁,對那個印第安裔警官問道:“蘭伯特警官,怎麼樣,查到漢斯·格魯伯的資料沒?”

蘭伯特手裡拿著一疊資料,搖了搖頭:“關於他的資料很少,除了他在西德人民陣線的大概經歷,其他的都查不到,更別提他的親屬了。”

“謝謝!”李易點了點頭。

從目前的情況看來,幕後黑手應該就是西蒙·布魯格,但是他沒有任何證據。

另一邊,一個頭發花白的心理和行為分析專家站在沃爾特警監面前,正在陳述自己的看法:“那種人不喜歡匿名行事,他們想讓你們知道自己面對的是誰,所以西蒙這個名字可能不是假名,是真名,或者是和真名相關的稱呼。”

蘭伯特站在門口,他拿著卷宗開口說道:“西蒙·羅伯特,1982年被捕,敲詐勒索,綁架,10年到15年刑期,服刑6年,2個月前因表現良好假釋。”

約翰搖了搖頭:“不可能是這個傢伙,這個傢伙是個生意人,但不是個瘋子,我們要找的是一個瘋子。”

就在這時,一個身穿西裝戴著眼鏡的胖子衝進了辦公室,在他的手上,還提著一個銀色手提箱。

他接著約翰的話說道:“還是一個很懂炸彈的瘋子。”

“我們在遊樂場找到這個,專業級,很正點的東西。”說著,他就將手提箱放到了桌子上,並將其開啟。

手提箱上蓋裡面是一塊複雜的電路板和膝上型電腦顯示器,下面則是兩個裝有液體的圓筒塑膠容器,以及與之連線的一塊小電路板和數根電線。

他是警署的炸彈專家查理,他很興奮地做著介紹:“這玩意很先進,是兩液型的。”

“其中單獨任何一種……”一邊說著,他一邊用一個注射器,從左邊容器的導管裡抽了一兩滴出來,滴在桌面上,然後脫下皮鞋在上面使勁敲了一下。

“啪!”

什麼也沒有發生。

“怎麼樣都不會發生爆炸,但是混合它們之後……”查理拿著一個回形針,掰直後在右邊容器那裡稍稍沾了一點,將它與桌子上的那滴溶液輕輕攪拌了一下。

然後他小心翼翼地拿著回形針,轉身朝辦公室門口的一把椅子扔了過去。

“嘭!”

爆炸聲響起,那把椅子直接被炸飛了。

所有人都被嚇了一跳,除了李易,他對這一幕早有預料。

沃爾特一臉憤怒地吼道:“嘿!查理,你TM的在幹什麼?!”

查理笑著,顯得很興奮:“就像你們看到的,我只是給你們演示下很正點的東西。”

他站了起來,繼續說道:“從現在開始,凡是這類包裝,都要很小心。在引爆之前,這兩種溶液會先混合,紅色溶液會被泵進透明溶液裡,然後,引爆器會啟動,接著就會……”

“嘭!”查理的雙手做出一個很誇張的爆炸動作。

約翰問道:“它們混合完畢需要多少時間?”

“10秒鐘,2分鐘,都有可能,這要看它們的數量,一旦它們開始混合,你最好是在別的地方。”

李易說道:“這種玩意不常見,沃爾特警監,或許可以查一下什麼地方丟了這種玩意。”

話音剛落,蘭伯特走了進來,遞給沃爾特警監一張檔案:“已經查到了,利弗莫爾實驗室週末遭竊。”

約翰問道:“他們丟了多少?足夠再做一個嗎?”

蘭伯特瞥了他一眼:“約兩千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