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九十七章 19.9,還特麼包郵!(第1/3頁)
章節報錯
7號陪審員是資深球迷。
當然,本身也說明了這個案子證據的確算的上是確鑿。
所以他振振有詞地道:“就算再談上一百年,也無法改變我的想法!”
“我不想改變你的想法,但是這個判決會決定一個人的命運,如果我們錯了呢?”陳偉傑飾演的8號陪審員說道。
他並沒有很大聲,依然溫文爾雅地樣子。
“假設這棟房子會倒塌,什麼事情都有可能!”7號陪審員攤了攤手道。
“你這麼說也沒錯!”8號陪審員的確沒有想要改變對方想法的意思。
“要花多少時間又有什麼差別?或許我們花五分鐘就可以解決這個事情!”7號陪審員繼續道。
“我只是覺得五分鐘就決定一個人未來幾十年的命運,是不是有些太草率了?我們可以花一個小時來討論,球賽是八點才會開始的吧?”8號陪審員看著7號說道。
7號陪審員被說服了,當然,不是被說服改變自己的想法,而是被說服了,反正討論一個小時,再回去看球賽也來得及。
而其他人也對8號陪審員的說法表示贊同,畢竟,只是一個小時而已。
但是十號陪審員卻說:“太棒了,我已經聽過所有的說法了。”
只是他的話卻讓八號陪審員變了顏色,他說:“那不是我們坐在這裡的原因!”
“好,那請你告訴我,我們為什麼要坐在這裡?”十號陪審員並不服氣,事實上,十號陪審員本身就代表著一種人,他對那個年輕人天然地帶有階級歧視。
“我不知道,或許沒什麼原因,被告,也就是那個孩子始終被踢來踢去的,他家庭貧窮,母親在他九歲的時候就去世了,他的父親又犯法入獄服刑,他的確先天不良,他是個充滿憤怒的野孩子,為什麼?因為他沒母親教導,沒錢,每天都要被人欺負,可是他依然頑強地活到了十八歲,我覺得我們應該給他一個機會。”8號陪審員說道。
“我們什麼都不欠他的,他也得到了公平的審判,不是嗎?你覺得這樣的審判要花掉多少錢?他有這樣的機會就已經夠幸運的了!”說著他站起身來,道:“好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我們都聽了實際的經過,對吧?我們不該相信他的說法,我們都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我見過太多這樣的年輕人了,他們的話沒有一句是真的,是,他們可憐,但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出身貧寒的人,最終成才的也不少,可他不是,沒有人讓他去當矮騾子,是他自己的選擇,不會真的有人相信矮騾子的話吧?”
可是這話卻把他身旁的陪審員給激怒了。
兩人一番爭論,這個時候,八號陪審員再次開口:“好了,我們不需要聽你的訓話”
而事實上,有人在思考,但是更多的人卻是在聊自己的事情。
直到陪審團團長1號陪審員提出既然八號陪審員不同意大家的看法,那就說說為什麼。
12號陪審員笑著說:“似乎我們得說服他,他錯了,我們才是對的,我們或許花個幾分鐘的時間.”
雖然道理好像沒毛病,畢竟十一比一,他們的確只要說服八號陪審員就可以達成又有效決議,但是顯然陪審團團長也聽了八號陪審員的話,所以,還是決定,讓大家一個個發言。
很快地第一個陪審員開始發言:“這真的很難說出個為什麼,我就覺得他有罪!從證詞來看,一切非常明顯了,沒有人能證明他無罪!”
可是他的這話明顯的是有問題的。
八號陪審員第一時間說道:“也沒有人該那麼做,該證明他們無罪的是檢控官,被告甚至不必發言,這個是他的權力!”
“我知道,但是我的意思是,我就是覺得他有罪,有目擊證人看到他殺人了!”被八號陪審員這麼一說,這位2號陪審員也顯得有些侷促起來。
3號陪審員開口了:“好了,這就是我的想法,我對本案並沒有個人偏見,我只是想討論事實!”
3號陪審員顯然是有備而來,他還做了記錄:“住在兇案現場的樓下的那個老人,在兇案發生的當晚十二點十分,他聽到了發生爭執的爭吵聲,他聽到被告叫著:“我要殺了你!”一分鐘後,他聽到有人倒地的聲音,於是他跑到門口,看到被告衝下樓梯離開,他打電話報警,警方發現死者胸口插著一把刀,法醫驗屍的結果推測死亡時間是午夜,這些都是事實,這是無法反駁的事實,那孩子的確有罪!”
“我跟其他人一樣有同情心,我知道他只有十八歲,但是他還是要付出代價!”
4號陪審員接著道:“我同意你的說法,很明顯的那孩子的證詞都經不起推敲,他說案發時候他在看電影,但是他完全想不起來那部電影是什麼,主演是誰”
這個時候,10號陪審員也附和道:“住在對面街的那個女人,她的證詞呢?”
“對,她看到他殺人了!”
1號陪審員提醒按照順序發言,但是10號卻明顯的不打算配合,他很不喜歡被告,所以語速極快地繼續道:“案發的時候這個女人正在睡覺,她睡不著,她熱的不行,她從窗戶往外看,看到那孩子用刀刺入他父親的胸口,時間是十二點十分,完全吻合,她是看著那孩子長大的,他跟她家只隔了一條狹窄的電車軌道,她親眼目睹了他的殺人經過!”
“可是當時剛好有電車經過!”八號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