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回憶,殺手壬和蕭明義的過往(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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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跟你開玩笑!”每次壬都嘴硬這麼一句,然後將房間收拾一番後離開。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一段時間,直到一天,蕭明義大敞的門沒有熟悉的那道身影進入。
只是那天蕭明義即使等到深夜,飯菜熱了多遍,也沒有壬的身影,蕭明義拿起筷子不知道該吃些什麼的時候,蕭明義才明白,原來自己已經習慣了壬在自己身邊。
直到壬消失後,蕭明義才對壬的身世感到好奇,一個殺手,為什麼會有感情,他曾經遇到的殺手,那都是完全沒有感情的,就像是一個個的木偶,但壬是例外,她的一切情感,都在不知不覺間影響著蕭明義。
蕭明義起先覺得壬的離開對他的影響不是很大,但是之後的兩天,蕭明義發現這是全所未有的漫長。
蕭明義自此認為,壬就是他的人了,必須要跟在他身邊。
蕭明義想要找到壬很簡單,他沒少將真氣注入壬的體內去研究天生媚骨,自己的真氣就像是黑夜中的油燈一般,閃閃發光。
蕭明義半天時間內,跨越兩州找到了壬。
蕭明義找到時的壬,正在被她的組織宣判。
蕭明義也是後來壬告知,他才知曉。
壬當初離開,就是壬發現自己對蕭明義的感情,好像就是人們常說的愛,但她是一個殺手,又怎麼能對一個人產生感情呢?
壬糾結了很久,決定回去一趟,告訴組織內的高層,她要退出組織,真正的陪在蕭明義身邊。
只是一個殺手組織,培養一個殺手,要花的銀子數不勝數,怎麼可能會讓壬這樣一棵搖錢樹離開呢?
這才有了後面的審判,只是這種宣判,壬若是執意退出組織,大機率是活不下來的,即使活下來,恐怕也是個殘廢了。
蕭明義趕到後,便出手制止的宣判,並且揚言要帶走壬。
壬也沒想到蕭明義會跨越近前裡來找自己,當時就哭的泣不成聲,“你走啊,你走啊,你來這裡做什麼?你現在走還能活下去的。”
蕭明義完全無視在場的眾人,伸手將綁住壬身上的繩子解開,柔聲道:“你不在,我吃不好飯。”
隨即看向在場的人,“今天我要帶她走,我知道你們是一個殺手組織,我不想和你們交惡,你們開個價吧。”
當初那個組織好像是叫血影宗,後來血影宗的人死了大半,不是蕭明義出的手,貌似是他們得罪了萬華閣,是他們動的手。
聽到蕭明義這番話後,負責宣判的宗主自然不高興。
一個毛頭小子讓壬產生了感情就不說了,居然還想帶走壬,簡直是痴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