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唐宋元明清(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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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函,楊大人邀請我去如意樓?”
下午,段王野收到一張請帖,讓他去如意樓參加除妖募捐活動,就連許仙也收到了。
懸賞除妖,最重要的是賞錢,只要錢給到位,妖怪自己除自己都能商量。
作為發起人,楊知縣是不會自掏腰包的,拿自己的錢除妖,良心會痛的。
於是就搞了個募捐活動,錢塘有頭有臉的都邀請了,據說到時還有一位大人物蒞臨。
“難道有貓膩?”
段王野猜測,自己才華橫溢聲望暴漲,邀請很正常,可是邀請許仙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一,許仙窮。
二,地位低。
三,重複一二。
說句難聽的,要不是吃到白素貞這盆超級軟飯,許仙都有可能打光棍,穿個拖鞋蹲街邊,見姑娘就吹口哨那種。
“管他呢,見招拆招。”
段王野沒多想,和許仙一同前去,吳晶晶也跟著,身份書童兼保鏢。
如意樓是錢塘最大的酒樓,開在最繁華街區,門前車水馬龍,進出的都是有錢有勢的主。
以許仙的經濟實力,一年只能去一次,還只敢吃個半飽,再多就得留下洗盤子了。
一路走來,不斷有人向段王野打招呼,這人氣,比肩蘇坡愛豆。
吳晶晶一路觀察,見識到師傅如此受歡迎,更加肯定自己跟對人了,這眼光,獨領群妖。
一進如意樓,撲面而來的奢華,金碧輝煌的風格覆蓋全樓,上下兩層一層比一層豪華。
整體感覺就是珠光寶氣般的閃亮,或者說,閃瞎窮比的狗眼。
在這裡消費,你要是隻點一盤土豆絲,自己都先羞愧死。
當然,宋朝還沒有土豆,用它舉例,是實在沒有比它更便宜的菜了,如果有,土豆也笑笑不說話。
“段公子,這裡!”
儘管大廳里人多眼雜,唐媽媽還是一眼瞅見段王野,起身呼喊。
這一喊,無數人側目,實在是段王野名聲太大,事蹟太猛,連縣太爺都敢硬剛,誰不想見識見識。
在座的都是有頭有臉的人,大鬧公堂時幾乎都沒去,所以不認識。
段王野苦笑,盛情難卻,只好走了過去。
人群的目光也一直在三人身上游走,猜測誰是段王野。
首先,排除段王野,太普通。
見識過他風采的人都被折服,早已忽略容貌本身,所以,傳說中,段王野帥的不可直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