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身世之謎 引出婚約(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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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幾名東洋浪人忙跑過去將他扶了起來,那東洋浪人在其他人的幫助下強自站了起來,支撐著走到馬思明的面前,豎起拇指說道:“好,好功夫。有種的你就來打我們館主的擂臺,你若敢來你就是這個,”說著話時向馬思明伸出了大拇指,然後又說道:“你若是不敢來,你就是這個。”說著話時,伸出來小手指,還指向了地面。
說完話,那東洋浪人取出一張挑戰書塞給了馬思明,然後帶著人趾高氣昂地走了。
馬思明把挑戰書遞給了於正威問道:“於叔叔他們到底是些什麼人,為什麼非要咱們和他比武?”
於正威回到屋中嘆了口氣說道:“此事說來話長。前年,那時候鏢局還沒有搬到這個地方,也沒有改名字,有一天來了一夥東洋浪人,說是要在北京城裡開武館,邀請我們去給他們捧場。我推說自己家中事情繁多不能前往,沒想到那個東洋武士便非要和我比試武功,說如果我要是打贏了他就可以不去。於是我們倆便動起手來,本來我並不想把他怎麼樣,可是他幾次被我制住他都不肯服輸,還暗中使用暗器,我一時下手重了一點便把那個東洋浪人給打死了。為了防止他們前來尋仇,我不得不將鏢局關了門,然後搬到了這裡,過了一年見沒有什麼事我就換了名字重新開了這家鏢局。就在幾天前,聽說又來了一夥東洋浪人,說是要為他死去的弟弟報仇,因為找不到我他們便在大清門外擺了一個擂臺,叫囂說我要是不出現他就打遍北京所有高手。這個東洋人下手極其狠毒,幾日來與他比試之人非死即殘,為了逼我現身那東洋武士派人到處發帖,下挑戰書,不想與之比試就必須向他叩首服輸,否則就派人踢館,我倒不是懼怕這些東洋武士,只是組織怕我暴露身份,不允許我出戰。”
馬思明問道:“組織,什麼組織?”
於正威說道:“你今以長大成人,有些事是你該知道的時候了。”
馬思明說道:“於叔叔說的可是我的身世?”
於正威說道:“沒錯,正是。於叔叔和你的父母本是大明朝的將領……”
原來,馬思明的父親名叫馬千乘,是明朝末年著名的將領,官拜石矽宣撫使,他的祖父是馬援官拜伏波將軍。母親名叫秦良玉,一代巾幗英雄。馬千乘在馬思明剛剛出生不久便戰死沙場了,他的母親秦良玉代領夫職,繼續抗擊進關的清兵,南明小皇帝封她為扶社大將軍。秦良玉雖然是女兒之身,但是自幼熟讀兵書,很會用兵,自從接管丈夫的兵權之後可以說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加之她手中那口削鐵如泥的寶刀,讓清將無不聞風喪膽。這讓清朝政府非常頭疼,清政府派濟爾哈朗率兵前去阻擊,也是久久不能取勝,反而損兵折將。濟爾哈朗的親信蘇合爾泰進言說:“想要除掉秦良玉也非難事,只需將軍依我之計便可。”於是濟爾哈朗備足了金銀,找了一名前明的降將偷偷地溜進秦良玉的兵營,買通了秦良玉的副將,盜走了秦良玉的寶刀,還偷了她的坐騎,致使她身陷囹圄。被抓時馬思明還不到三歲。當時於正威和妻子尹秀香也是秦良玉手下的副將,二人見秦良玉被抓清兵已經攻陷大營,無奈之下只好護著秦良玉還不到三歲的小兒子殺出了重圍。沒想到那位出賣秦良玉的副將怕他日後長大成人後來找他報仇,便帶領著清兵一路追殺,使得他們竟無落腳喘息之地。被逼之下,於正威將自己和馬思明同樣大的兒子交給了那個副將,說這就是秦良玉之子,那副將信以為真,就把於正威的兒子抓走了。於正威夫婦害怕那副將知道真相後再來加害,便連夜把馬思明送到了嵩山少林寺,交給了他的恩師一空大師收養,請求他教他武功,日後好為母親報仇,為反清復明出力。
馬思明聽到這裡心中萬分感動,沒想到於叔叔當年為了救下自己竟然將自己的親生兒子交到了那可惡的副將手裡,看著哭成淚人的尹秀香,馬思明心如刀絞,忙雙膝跪倒說道:“從今天開始於叔叔和嬸子就是我馬思明的父母,我會像親兒子一樣孝敬你們二老的。”
於正威夫妻忙將他扶起來說道:“孩子不要這樣,當年你母親救過我們夫妻的命,就當我們回報她的恩情吧。”
於正威又說道:“我後來買通了看押你母親的獄官見了她一面,她還給你寫了一封信呢。”說完話讓尹秀香去後室取信。又說道:“順治五年,你母親在大都督府的玉音樓被鰲拜老賊殘忍的殺害了。”
秦良玉當年死後後人無不咂舌,有人曾作詩云:
蜀錦徵袍自裁成,
桃花馬上舞長纓,
大明臣子千千萬,
唯有良玉是英雄。
馬思明問道:“那出賣我母親的副將是誰?此人現在何處?”
於正威說道:“事後南明朝廷非常憤怒,多次派人前去刺殺,我也參與了兩次,可是都沒有得手,後來此人便消聲匿跡了,這麼多年來再也沒有探聽到他的訊息。”
馬思明說道:“這個人叫什麼名字?”
於正威說道:“吳大海。”
馬思明將這個名字牢牢地記在了心裡。
馬思明聽於正威敘說完畢,便開啟母親秦良玉留下的書信看來。
書信前文敘說了他的身世、家事以及她被捕的事,勸他說母親雖被小人所害,但是一想到可以到九泉之下和你的父親相聚母親也不覺得悲傷,想著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了,聽你於叔叔說他已經把你送去了一個安全的地方,這我也就放心了。你長大成人之後千萬不可去找人尋仇,要好好的生活。最後母親要和你說的是,你自幼就和於叔叔的女兒秀芸定有婚約,母親雖然不在了,你也要信守承諾,好好地待人家。訂婚信物就帶在你的脖子上,這是母親家傳的一對龍鳳玉佩,你和秀芸各帶了一半……
馬思明看到這裡心中五味雜陳,喜憂參半。喜的是自己終於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憂的是自己竟然和於秀芸定有婚約,這樣他就不能再喜歡別的姑娘了。一想起別的姑娘他的腦海裡一下子就浮現了烏蘭姑娘的模樣,他忽然後悔起來,後悔自己知道了這一切,如果自己不知道這一切,那他就可以喜歡烏蘭姑娘,可以和她永遠的在一起了,可是,母親說她雖然不在了,自己也一定要信守承諾,這麼說,自己一定要娶於秀芸不可了,還有那定情信物,定情信物?那定情信物自己卻送給了烏蘭姑娘,這這這,這該如何是好!
馬思明此時也終於明白過來,剛才進門時,於叔叔連說了多個“真是天緣巧合”是什麼意思了。既然於叔叔這麼說了,那他和於秀芸的婚事想必於秀芸也一定早就知曉了,難怪她都二十幾歲了還不曾婚嫁。想到這裡他便不由自主的向於秀芸看去,於秀芸見她看向自己,已經猜想到了,一定是信中提到了她們二人的婚事,想到此處不好意思起來,臉色微紅,忙低垂下了頭。
於正威說道:“思明侄兒的玉可曾帶在身上?”
馬思明見問起這塊兒玉來心中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回答才好,因為他的那塊兒玉前日已經送給了烏蘭姑娘,只好吞吞吐吐的撒謊說道:“那塊兒玉,我、我放在嵩山師父那裡了,出來的時候忘記帶了。”
於正威說道:“我就是問問,不急不急。等過了比武的事再談你倆的事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