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 窮途末路之那誰(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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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當場就想去質問高邑軍,有人想在網上發帖揭露內幕,然後,還是那位投資人站了出來。
“大家先別急,想辦法找找人,查查高遠地產把咱們的錢挪用到哪裡了吧!”
結果巧得很,他剛好有朋友的二姨的女婿在高遠地產工作,很快就打聽出了高遠地產的動態,重中之重是——高邑軍第一時間套走了三分之一的專案款。
訊息傳回來,那叫一個群情激憤啊!
“咱們是不是已經可以去告他了?”
“對,去告他!”
“什麼理由?詐騙還是非法集資?”
“哎哎,咱們要不然先和他談談看?主要目的是拿回錢啊……”
有人縮了卵,主要是不想投資打水漂。
也有人擔心另外一件事:“合同上確實有不得挪用的條款,可是單靠這一點告不倒他吧?畢竟竣工期定在明年,離現在還早著……”
仍然是好心大哥,當場拿出了主意。
“找對方退錢沒有法律依據,人家不搭理咱們,根本沒有任何辦法。
當務之急,一定是報案。
只有立了案才能凍結他的公司賬戶和個人財產,那傢伙都已經開始轉移財產了,誰知道是不是想要捲款潛逃?
一旦被他跑出國,公司倒閉,咱們極有可能血本無歸……”
血本無歸四個字,殺傷力巨大,當時就統一了思想。
“那咱們以什麼理由報案?”
“詐騙!”
好心大哥振臂高呼:“不管他想幹什麼,咱們先統一口徑,就是被詐騙了!到時候查出來什麼算什麼,最壞最壞也能讓他把吞下去的錢再吐出來,事不宜遲,咱們現在就去!”
“好!就這麼幹!”
大家轟然應諾,一群人呼呼啦啦的衝向轄區機關。
其實對於現在的各種房地產信託專案而言,開發商挪用一下專案款幾乎是常態,告詐騙是立不住腳的。
但是這回他們人多勢眾,而且來自於國內各地,影響很壞。
於是,機關很快開始了調查程式。
所有相關環節的負責人都被傳喚了。
然後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喲,承銷方的主管已經被咱們兄弟單位拘起來了啊?
那沒跑了,這次肯定有收穫!
高叼毛被經偵找上門的時候,整個人都是懵的。
不是,怎麼回事?太突然了吧?!
之前一點動靜都沒有,莫名其妙的就被韭菜們打上門來,我不理解……
懵歸懵,可是高叼毛仍然又奸又滑。
“我確實挪用了專案款,但那是公司決議,不是我個人的私下行為。而且我們只是臨時週轉一下,並未影響專案的施工進度。等到B地塊的抵押貸款批下來,我們一定會如期完工專案的!”
話裡話外都是一個意思——違規確實違規了,但是詐騙純屬無稽之談!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這件事的性質肯定夠不上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