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玲似懂非懂地點點頭:“好。”

“給姐姐一點時間,姐姐一定要他身敗名裂,不再為禍他人。”

“如果你有困難,記得給姐姐打電話,任何困難都可以打,記住了嗎?”

“嗯,記住了。”

桑栩再三叮囑後,從錢包裡掏出二十塊錢零錢放到萬玲手中,“這是救急用的。我不能多給你,給多了你會有危險。不要告訴任何人,你手中有錢。在你最需要它們的時候再用。一定記得留好打電話的錢,遇到解悶不了的事打電話給我。”

和萬玲分別後,桑栩騎著腳踏車回校,一路上心緒難平。

突然,她想起上一次和賀燼遇到的那人也姓徐。

不會是同一個人吧?

腦子裡有了這個疑問後,她便發了條簡訊給賀燼。

很快,賀燼回了簡訊。

【北小就一個徐常格,怎麼了?】

桑栩覺得有些難於啟齒,但要解決這件事,她一個人勝任不了,她想聽聽賀燼的意見。最後,還是把事情給他說了。

電話那頭,握著bb機的賀燼,看著桑栩發過來的一條又一條的簡訊,一雙黑眸肉眼可見地散發出滔天戾氣。

最後,他冷靜地敲下一段話:明天你帶她過來,我們細談。

次日下午,桑栩一放學,便蹬著鳳凰牌腳踏車往校門外趕,她先接到底萬玲,把事情的前因後果一一說了。剛開始,萬玲因為桑栩把這事告訴了別人而十分憤怒,但在桑栩的努力解釋下,勉強接受了她的做法。

桑栩騎著腳踏車,帶著萬玲來到西榮衚衕。

兩人討論這事時,沒有避開萬玲。

但談著談著,兩人卻為這事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完全忘記了旁邊還有個孩子。

賀燼認為,只有拿到證據,把事情鬧大,才能讓徐常格受到真正的懲罰。如果只是猥褻,受害者家屬為了孩子的名聲,最終會採取和解,然後不了了之。

桑栩卻認為讓萬玲帶著攝像機前去,再次接受侵犯,會給她幼小的心靈造成傷害。

“不是已經造成了嗎?再發生一次也並不會加深多大的傷害,心理學表明,這種事第一次的傷害是最大的,到後來更多的是因為被對方無休無止而感到恐懼。如果不徹底解決那個人渣,不止萬玲可能會受到傷害,別的孩子也有可能。”

賀燼試圖說服她:“小栩,我們只需要一次機會,就能釜底抽薪。再說,我們都藏在暗處,傷害是在可控範圍內的。”

但無論賀燼怎麼說,桑栩都不同意。

最後,賀燼偃旗息鼓,把萬玲叫過來,開始給她們講徐常格的往事。

“六年前,徐常格並不是學校後勤,而是六年級的班主任。他因猥褻學生而被告,最後和家長私了,賠了錢,然後被學校調到了後勤處。”

“你們看,他在後勤,依然能把魔爪伸向小朋友,這是你們想要的結果嗎?”

“如果這一次不把事情鬧大,不把他的底扒出來,他會繼續逍遙法外,繼續為禍他人。”

“當然,萬玲,如果你不願意,我不會勉強你。如果你願意,我不會讓你露臉,我會極力保護你的隱私的,你願意嗎?”

萬玲站在那兒,稚嫩的小臉上帶著些迷茫,她只是個六七歲的娃娃,這種事,她很難做出選擇。

賀燼只得說道:“既然你不願意,那現在,這事得告訴你奶奶,她是監護人,讓她作出決定。”

萬玲愣愣地看著他,隔了好幾秒,才說道:“不,告訴我奶奶沒用,她不會為我出頭的,她會覺得羞恥。”

桑栩不由地與賀燼對視了一眼。

桑栩知道,如果不把壞人揪出來,萬玲遲早會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