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江河早早的來到了村裡。

這次談的挺痛快,先是定下的荒山出租的意向。

然後就是出租年限問題。

兩個村幹部直接提出50年的期限。

江河欣然同意。

對這玩意他不太懂,只是知道大概是三十年、五十年、七十年這麼幾個槓。

然後又分耕地、草地、林地啥的。

再具體他就兩眼一抹黑了。

荒山租個50年,應該不能算毛病吧!

還真不算毛病,後世的昌平,漫山遍野都是違建,最突出的就是“大棚房”。

表面上打著建設生態園名義,佔用了田地後,扣上一個個大棚,實際在大棚裡蓋房子,搞裝修。

建好之後,租售給城裡人。

他這租個荒山,總不至於搞出什麼大麻煩才是。

一手交錢,一手把合同簽好。

“村長,我這在這邊租了荒山,可我也沒有個住的地方,我自己建個房子沒問題吧?”

合同簽好了,他這狐狸尾巴也算露出來了。

村長大手一揮,“沒問題沒問題,你想怎麼建就怎麼建,你先看看房子打算建在哪兒,要是山上你不滿意的話,我給你批一塊宅基地。”

“……”

這踏馬宅基地也是能批給外人的?

真是活見鬼了!

這犢子可別扯,在山半山腰蓋個小莊園得了。

在村長的帶領下,美滋滋的在自己租下的小山頭轉了又轉。

越看越覺得滿意。

這依山傍水的。

尋龍分金看纏山,一重盤是一重關。

站在山頂四下觀望了一陣,瞧著遠處還有一個小山包,那邊似乎比自己這山頭更平緩一些。

“村長,那個山頭也是咱們村的?”

“對,也是咱們村的,不過這山頭老早就賣出去了。買這山頭的聽說祖上也是十三陵這邊的人,70年代那會就是有錢人,這是人家的墳塋地。”

真特麼有想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