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淦!我要一群殭屍有什麼用?”

此刻的林楠在殭屍森林散步,這些殭屍都不會多瞧他一眼。

林楠看著這一群各種毛髮顏色的殭屍,心裡就一陣發毛。

這些殭屍一個長得比一個醜,他能命令這群殭屍幹什麼?

給自己添堵嗎?

“為什麼沒有好看的母殭屍?這是在歧視女性!”

林楠開始為女性發聲。

很可惜,沒有就是沒有。

不會因為他的吐槽,而憑空變出來。

“嗯?等等!”

林楠眼前一亮。

“如果說,自己可以命令這些殭屍幹一切,那不是也能叫它們變成美膩的小姐姐?”

想到這裡,林楠當即釋出命令。

不是因為lsp,而是單純好奇母殭屍能長多美。

“給我變好看!”

……

……

……

“額。”

林楠看著眼前毫無變化的殭屍,陷入了沉思。

怎麼回事?

也就是說,不可能的事,命令了也不可能實現?

靠,這個也太真實了。

“我要一群公殭屍作甚啊?難道叫它們進廠打螺絲啊?”

話音剛落,林楠好像抓住了什麼靈感。

“對呀,這些殭屍又不用吃飯,又不用吸靈氣,完完全全的永動機。讓它們去打工,就算是月薪八百。這裡一共幾百只殭屍,一個月下來純收入都是十幾萬了。”

林楠眼前一亮。

“發了發了,發大財了!”

林楠高興的手舞足蹈。

“這些殭屍可是優質勞動力,力氣又大,我又不用投入。全天十二個時辰,不間斷的工作。連資本家聽了,都要稱我一聲吸血鬼!”

“嗯,等等。”

林楠又發現了華生。

“給別人打工,永遠沒有自己創業賺的多!”

這個道理,在林楠創業做修士絲襪生意的時候,就領悟了。

既然林楠擁有如此之多的優質勞動力,還給別人打什麼螺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