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 真理與解釋(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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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康納一步步走下階梯,實際上他連律師資格證都不具備。
來到這裡根本不是為了幫狄狛辯護,只是為了拖延時間。
而麥康納的到來根本不會影響到這次司法審理的正常進行,因為他完全是門外漢,只會出醜而已。
傑西卡按照盧卡指示,只要全程一言不發,作為一個具體的受害人在法庭之上就行了。
攝像機調整著機位,從不同視角拍攝著這個金髮男人,他緩緩坐到了狄狛的身邊,任何溝通也沒有。
朧本想給狄狛重新戴上狗嘴套,但看到兩人一言不發,頓時心中有了考慮,這兩人已經處於不同的立場。
SCT和如今的狄狛,也不是一路人,狄狛的存在嚴重侵害到了SCT的利益,也是必要的剷除物件。
之所以SCT不讓自己進行公開審理,很大程度上就要狄狛的影響力繼續存在,一旦那種倒錯的反抗被拔除,也會嚴重影響SCT讓潛淵症開枝散葉的計劃。
而此時的狄狛也和在拘禁室中的表現一般,哪怕沒有限制器,也一聲不吭,為了讓這種拔除更加有效,等他發作時再戴上也不遲。
狄狛過於相信他手底下的那些衝鋒隊了,殊不知所有執行爆破計劃的寸頭男都已經被逮捕。
隨著狄狛的辯護律師入場,審理正式開始。
完全沒有激烈,並沒有影視劇中宏觀的對錯以及倫理綱常。
開庭,由法官所主導的法庭調查,之後再是法庭辯論,接著是被告人最後陳述,然後再宣佈判決。
司法。
是擁有“神”性的。
人受到多種事物的支配,氣候,宗教,習俗,習慣,全部匯合在一起彼此磨合之後的一股精神,就是孟德斯鳩所謂的,法的精神。
所以存在一些常人無法企及的邏輯,強姦犯為什麼不直接閹割,販賣人口為何不判處死刑,為什麼會有律師為惡魔辯護。
因為這不是討論是非對錯,正義邪惡,過家家的地方。
司法和所有事物的關係,是事物本身產生的必然關係,是事物的內在規律,廣義的法律。
就是。
世界的規律。
法官敲著法槌,無比的嚴肅和莊重。
“被告人狄狛。”
“你涉嫌在洛城展開了一系列恐怖活動,除聯盟司法部由檢察官盧卡發起的公訴,洛城公眾也發起了聯合訴訟。”
“洛城前任市長之女,傑西卡擔任這次聯合訴訟的代表人。”
法官看著案几上的文書,其中大多是盧卡對他的提示,這次審理的結果是必然的,重要的是過程,要由民事訴訟案件逐漸上升到宏觀的事情,才能拔除這瘋魔狂人的洗腦。
“在訴訟書中。”
“你被指控,在洛城公民薇薇卡和約翰遜的婚禮中,對新娘薇薇卡實施強暴。”
“在多個連鎖超市以及服裝店盜竊價值約等於六十萬聯盟幣的商品。”
“以及對包括洛城公民費亞娜,帕夏等多位女性進行性騷擾和猥褻。”
“並綁架世界巡迴芭蕾舞團成員梅麗尼亞進行侵犯並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