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岷州衛(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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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這場大明軍事改革的基調。
大明立國兩百餘載,如此漫長的時間,再加之從土木堡之變後,武勳失勢,五軍都督府職權被兵部侵佔,導致管理制度上的混亂。
種種因素導致之下,各個衛所的卷宗記載,已然很難找全。
如此之下,要把握好清查的尺度,無疑是一件頗具考驗的事情。
就好比,衛所軍屯土地為幾何,縱使記載清晰,兩百餘年的變遷,按哪個時期所記載的軍屯土地也標準清查收回,如何清查收回,都是一個極其具有難度的事情。
更別說卷宗不明,記載不清,這無疑更是加大了難度。
而最簡單的一刀切,直接明確界限,自然是不可行。
畢竟,若是朝廷一刀切,明確界限,那不用想都知道,這些沒有底線的官員將領,定會毫不客氣的吃幹抹淨,然後拿出被篡改得面目全非的卷宗記載。
一場動盪天下的改革,朝廷費心費力,搞不好就是給這些膽大包天之人做了嫁衣,黑鍋反倒是朝廷背了,蛀蟲卻會吃得滿嘴流油,成為禍國殃民的苛政。
故而,因地制宜,制定一個最符合時機的界限,然後就這個界限展開清查,查出中飽私囊,侵吞衛所軍事資產之人。
將本該屬於衛所的,拿回來,就清查軍屯土地而言,這無疑就是軍事性質的清查田畝,清查衛所軍戶,則是軍事性質的清查丁口。
等這一切查清楚,收回來之後,才是真正的軍事改革整編。
對這一切,李文與眾巡查官員,自然是駕輕就熟。
在江南大半年,清查南京諸衛,他們亦是參與其中,自然積累了充足的經驗。
“岷州衛,可不好查啊?”
卷宗翻閱許久,卻是突然有一人感慨出聲。
眾人抬頭,有無奈搖頭著,亦是有苦笑者。
僅僅從這卷宗記載,就可看出岷州衛的特殊之處。
岷州衛全稱岷州衛軍民指揮使司,僅僅看這軍民二字,就可看出岷州衛的特性。
大明衛所,雖皆為衛或者千戶之稱,但衛所其全稱,卻有所不同,
屯田,守禦,護衛,軍民,群牧,守禦軍民,屯田守禦,或者以地名為稱……
無論是單獨的千戶所,亦或者衛所,其中,必定帶有這些詞語。
而這些詞語,亦是代表著衛所的職能所在。
就好比屯田衛,屯田千戶所,司職,自然就是屯田,專職屯田,沒有其他職能,縱使戰爭動員兵力,除非是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不然也基本上不會調動屯田衛,屯田千戶所。
而岷州衛,有軍民二字,職能方向自然也是不同,軍民軍民,關鍵在於那個“民”字。這類衛所,大都是設於邊疆或者非漢家民族聚集區,甚至是二者兼有。
其職能,主要是管轄控制少數民族族群,比之大明其他各地,更加需要強調軍民共管,故加軍民二字。
而岷州衛,在軍民衛中,則更加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