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三起案件(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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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昊拿著案卷,說道:“作案時間相似,都是週五夜間12點左右,地點都是人跡稀少的公園。雖然沒有分屍,但是也出現了死者器官丟失的情況。”
凌子飛皺了皺眉,發現了一處疑點,提出疑問:“怎麼是乙醚?不是未知麻醉劑嗎?”
吳昊點頭道:“這是第一處疑點,另一處是,現場沒有發現蛛絲捆綁的痕跡。”
正在兩人思考之際,孫依依手頭上所有的卷宗已經翻閱完畢。
停下動作,再次抽出一份案卷,丟給了凌子飛,淡定的說道:“還有這份,看看吧。”
凌子飛開啟案卷看到
編號101077兇殺案
死者 羅翔 38歲 男 豐市人,已婚,與妻子孩子同居。
10月10日晚外出和朋友聚會後未歸。
10月11日被人發現,死於北區梅花灣公園。
死亡時間:10月10日晚間11點40分至10月11日凌晨1點間。
死亡原因:頸部有勒痕,死於機械性窒息。
現場為找到兇器,疑似為某種表面光滑的繩索,有未知粘液殘留。
死者死後遭剖腹,肺部消失,至今未找到。
凌子飛示意吳昊來看,說道:“死因又不一樣,但是似乎有了蛛絲的痕跡,肺消失了。”
吳昊一邊看一邊問道:“還有嗎?”
孫依依搖頭道:“近三年的案卷中沒有類似的案件了。”
凌子飛摸了摸下巴:“那就是說,錢小倩是第一案,兇手作案間隔一週,地點不定,均為人跡稀少的公園,受害人五臟被取走一件。”他停頓了一下,推測道:“這麼說。。脾、肺、腎。。兇手至少還有再作案兩起,取走被害人的心和肝?”
張啟帆瞪大了牛眼,說道:“還要再殺兩個人?”
孫依依補充道:“我推測,具體的案發時間應該都是週五晚12點整,應該是惡魔崇拜中,週五是惡魔的時間。”
張啟帆疑問道:“他為什麼每次殺人手法都不一樣,直到最近這次才有了明顯的超凡痕跡?”
凌子飛若有所思,說出自己的觀點:“會不會,他第一次作案後,才獲得的超凡能力?”
凌子飛繼續說出自己的依據:“他在做第一案的時候,綁架了被害人很多天,並使用了醫用麻醉劑,這是因為此時他還沒有超凡力量,而且還在為儀式做準備。”
吳昊點頭同意凌子飛的猜測,接著分析:“第二次作案,至少已經擁有了蛛絲的能力,受害人也變為了成年男性,作案時間更短。第三次的時候,甚至已經開始不再掩飾自己的超凡力量了。”
吳昊看了看凌子飛:“前三次都是對付的一個人,到了第四次,他甚至開始同時襲擊兩個人。”
“他的力量在增強!”凌子飛同張啟帆異口同聲的說道。
“他從儀式中獲得了力量。這就是他的目的嗎?”吳昊嚴肅的說道:“如此快速的獲得力量,並且還是惡魔的力量,失控是必然!我們必須儘快找到他,在他造成更大的危害之前!”
張啟帆撓撓頭,為難的說:“那怎麼去找他呢,他幾乎沒留下任何能辨識身份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