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交易所出事(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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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間,半個月時間過去。
這次玩股票的結算幾天前就OK了,雷萬霆即出點子又出力,投資近三億,最終回返12億。
利兆天主持操盤工作,霍景良出人面,放訊息,兩人都分到10億。
唯獨丁巧要少一點,投資與眾人不同,只分到了3億左右。
簡單來說,四人這次一通操作,從股民與機構身上來回薅羊毛,總金額高達33億。
這也就是銀河集團盤口不大,眾人的資金大部分都還沒投入,就將銀河集團橫掃一空。
如果換一家別的什麼大型上市公司,賺到的錢還能以倍數往上翻。
不過即便如此,眾人也算特別滿意了。
單說雷萬霆這邊,分到錢之後,也沒還銀行貸款,直接找到了宋世昌,以15億現金,入股了他的“東亞通訊公司”,佔股百分之25.
老實說,宋世昌沒想到最後入股人會是雷萬霆。
他倒不是懷疑雷萬霆沒錢,就憑遮天大廈,雷萬霆指定是有錢的。
可宋世昌其實查過雷萬霆資料,知道他進軍商界的時間不算長,事業也是剛起步,壓根就沒想過他能拿出這麼大筆錢,冒險踏入通訊業。
不過無論怎麼樣都好了,有了投資人,宋世昌滿意了,當天就簽訂好了合同。
期間,雷萬霆還與香江電訊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吃了頓飯,結識了一下。
從那一刻起,也預示著雷萬霆與港府公營部門有了聯絡。
………………………………
遮天大廈第五層,曾佳琪律師事務所辦公室內。
雷萬霆坐於主位,身前,霍希賢、曾佳琪、姚可可三大弟子,周律師與師爺蘇倆叔侄,都坐在對面。
“師傅,這單案子您看看吧,是單偷車案,證據十分充分,可我們的當事人死活不肯認罪,一定要鬧到上庭。”
“我覺得這單案子根本沒得打,輸定了。”
“認罪談賠償,取得事主的諒解書,反倒好一點。”
“倒也不是完全沒得打,當事人是富家子弟,家世清白,根本不缺錢花。“
“真要打的話,不打事實,可以打人情。”
“你去問問當事人,他願不願意在法庭上承認他有偷竊癖,那我們倒是可以以“犯病時無主觀意識”為由,替他辯護。”
“但你也要講清楚,這樣辯解,成功率不高,即便成功,法庭也會判他入院治療。”
“反倒如果他願意認罪,我們可以和檢控官商量,不公開開庭,賠錢了事。”
“雷大狀,我這單是侵權案,鳳華藥業想要告永康藥業盜用他們的商標。”
“嗯?看起來是很像啊。”
“不過這種官司,打起來就是呈交資料,太簡單了。一會兒你去樓上找佔米,拿鳳華藥業的資料,特別是他們用商標賺了多少,越清楚越好。”
“如果沒有的話,打電話讓鳳華給錢,再掛我們遮天交易,買詳細資料。”
“有了資料,法官那邊不會看你說什麼,完全可以直接判罰,就算他們單方面不上庭都沒關係。”
辦公室內,雷萬霆不斷翻看著眾人遞上來的檔案,順勢安排各個案件的做法。
值得一提的是,雷萬霆已經很久沒上庭了,律師樓另外請了兩名大律師負責上庭。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雷萬霆如今是遮天交易最大股東,已經算是大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