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冥王”阮利來(第1/3頁)
章節報錯
翌日大早。
尖沙咀街頭,一家小小的報刊亭內,頭髮稀疏,年過六十,面相甚是蒼老的權叔,這會兒正在整理今天新到的雜誌與報紙。
權叔,真名曾炳權,早年曾是江湖人士,香江知名社團東興社成員。
不過混古惑仔,和各行各業都一樣,真正能夠混出頭的,就只有那麼少數幾個人。
大多數渾渾噩噩,跟著大佬整天瞎逛,求那三餐溫飽。
而且混古惑有一點還和其他行業不同,那就是沒有保障啊。
運氣好的,遇到一個好老大,老大混的不錯,你到老了,還能給你開一家涼茶鋪之類的,讓你有個生計。
運氣不好,遇到一個壞老大,能不能到老還不一定,就別說其他了。
曾炳權,無疑算是個好運的古惑仔。
他四十年代加入東興,當時東興當家人是第二代龍頭,駱正武。
駱正武為人豪邁,極具英雄氣概,對於手下人非常照顧。
就拿炳叔來說,於六十年代一場社團大火拼之中,右腿被人連根斬斷,落了個殘廢。
駱正武二話沒說,不僅派人給他足夠的安家費,還親自為他到尖沙咀,盤下了這一家報刊亭,解決了他所有的後顧之憂。
要知道,這個年代的報刊亭,可不同於新世紀。
在這個年代,電視機尚未進入千家萬戶,人們除了口口相傳之外,能夠得到資訊的地方,就是報紙與雜誌。
所以這一個行當,絕對算得上吃香的行當。
只要能夠拿到一個牌照,辦起一家報刊亭,往往能夠養活一大家子人。
更何況,曾炳權這家報刊亭在尖沙咀鬧市區,生意就更不用多說了。
他這也算是“因禍得福”,雖然身體不再健全,卻是能坐下來,吃一口安樂茶飯。
比起其他一些沒有生計的混混,曾炳權甚至可以說是贏麻了。
一條腿,換一份終身保障,說出去,很多人都願意。
曾炳權也十分看重自己這門生意,自斷腿後,不再過問江湖事,一做就是幾十年。
“炳叔,老規矩,兩份早報。”
“自己拿,錢放盒子裡行了。”
時間慢慢來到7點,尖沙咀的行人也多了起來,不少香江人都有出來買早報的習慣,一會兒功夫,曾炳權報刊亭就圍上不少人。
這些人中,倒也不是通通給錢買報,一些順手拿過報刊亭的馬紮,坐在旁邊看起免費報紙。
這麼做的人,幾乎全是老街坊。
曾炳權毫不在意,不僅招呼他們看報,還為他們倒水,服務周到。
“阿權,都是老街坊了,還這麼客氣幹什麼,你腿不方便,坐著吧,我們幫你看著攤子。”
“是啊,權叔,我們幫你看攤子行啦,你坐會兒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