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就是他了!(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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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萬霆這邊收下飛全只能算是件小事。
而律政界那邊,今天可算是大地震了!
傳奇檢控官“楊佐銘”輸了,這個訊息,以一種外行人根本無法想象的速度,傳遍了整個律政圈子。
得到訊息的人,無不開始打聽官司的細節,以及楊佐銘的對手。
他們都想要知道,楊佐銘輸給了誰,又輸在了什麼樣的官司上。
而當他們打聽到官司的詳情之後,帶來的衝擊,一點也不弱於楊佐銘輸了官司所帶來的衝擊。
那是一場“人證物證”俱全,幾乎百分百入罪的鐵案啊!
毫不誇張的說,一百個律政人員拿到案件資料,一百個人都覺得無法辯駁,被告一定會被入罪。
唯一能想到的辦法,恐怕就是讓被告主動認罪,爭取減刑。
結果呢?案子不僅上庭,更是贏了。
一位新人大律師,以一種香江從未有過的辯護手法,先將主要證據抹殺,隨即更為誇張,直接讓法官當庭取消了控罪。
這樣的手法,在這個時代,簡直是無法想象的創新。
這一天,不知道有多少大律師,吩咐助手前往法庭,取來案件過堂的所有資料,開始研習。
不少大律師,甚至分析了雷萬霆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單獨拿出來細看。
越是細看,律政界人士越加覺察到雷萬霆的“不簡單”。
這位新晉大狀,面對一位從未敗績的檢控官,從頭到尾都保持著風度,甚至連一句普通的“反對”都沒有。
單從案件卷宗上,所有人都能看出雷萬霆那近乎於自負的信心。
而從他兩次發言,真就把案子解決,獲得全勝,又能看出其變態般的能力。
越過檢控官、越過觀眾、甚至是越過陪審團,直接與法官對決,讓法官不得不取消了檢控。
這樣精妙的辯駁,可謂是一環扣一環,完美到沒有一點破綻。
其中,能夠讓人借鑑的地方太多了。
特別是一些本就接手到兇殺案的大律師,更是激動莫名。
這一天,也不知有多少律師行的助手,前往香江各處警局,要求取來案件資料。
警方只要違規蒐證,證據就會被判無效!
就這一條,便不知道開啟了多少大律師的思路。
雷萬霆這個名字,也隨著這一場官司,初顯於律政圈。
………………………
香江飛揚雜誌社。
這是一家坐落於沙田的小型雜誌社。
其出產的雜誌內容五花八門,或者說是完全無規則。
雜誌社老闆姓劉,算得上是香江最早期擁有“狗仔”思維的人。
正是劉老闆為雜誌社定下基調,他們的雜誌這才沒有固定內容,緊跟時事,什麼火就登什麼。
財金股票、房產酒店、名人八卦,他們的雜誌是一點不落,全都存在。
此時,劉老闆正坐在辦公室老闆椅上,聽取著身前五六名記者的彙報。
“老闆,我拿到了山頂道陳家的黑料,昨晚陳公的二兒媳去了旺角酒店,和她一塊的是他家的司機,您看是不是可以做明天的封面?”
一名記者滿臉笑容,遞出一大疊資料,即有照片,也有文字。
劉老闆拿起隨便看了看,不滿甩回,搖頭道:“我說過多少次了,我們雜誌的內容要的是勁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