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不如跟我(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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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這樣的分析,是飛全從來沒聽過的。
不僅是飛全,其他幾個年輕人也從沒想過這些。
倒是女孩Apple滿不在乎道:“做了老大不就有錢了嘛,收保護費啊!”
“Apple,這句話你說錯了,或者是說反了,並不是做了老大就有錢,而是有錢才是老大。“
雷萬霆灑然笑著,揚了揚手中黑色皮箱道。
“我當然知道有錢就是老大,可我爸常常給我們講,以前洪樂也什麼都沒有,後來打進灣仔之後…………”
Apple並沒認同雷萬霆,辯駁道。
雷萬霆這次沒等她說完,直接打斷道:“洪樂算什麼?就算是那個龍頭飄哥又算得了什麼?”
這……………
一時間,Apple也沒話好說了。
畢竟洪樂飄哥屬於“傳說中”的人物,他的事蹟全部是由她老爸嘴裡面說出來的。
可她老爸講述事蹟時,著重點是說飄哥有多麼威風,多麼的能打,沒講過賺錢的事情啊!
而雷萬霆這邊,Apple今天也算是親眼見識,短短一上午就撈了三百萬的恐怖。
這樣的恐怖手段,如果每天都有得做,恐怕一百個飄哥都未必比得上。
“霆哥,那你覺得我該做什麼?”
想了好一會兒,腦子越來越亂的飛全再次開口,丟擲問題,諮詢道。
“有沒有興趣跟我做事?”
雷萬霆很直接,對飛全這個人也不用繞圈子,乾脆道。
“跟你?做什麼?“
飛全來了興趣,可他並不覺得能夠幫到雷萬霆什麼,再問道。
“吃飯時候我就說過啦,我不會一直做律師,還要做生意。在香江這個地方做生意,需要一些自保的力量。”
“飛全,你夠膽色,雖然身手不算好,但可以練出來。”
“如果你願意跟我做事,我會訓練你,至於做什麼,之後再談!”
雷萬霆認真看著飛全,話罷又回頭道:“你們三個也一樣!”
老實說,飛全幾人現在只能算是“無業遊民”,連社團都沒加入,小混混都稱不上。
能夠有事做,當然不錯,做得不開心還可以換嘛。
可是雷萬霆沒說做事,而是說要訓練他們,這可就讓他們感覺奇怪了。
特別是飛全,自恃身手不凡,聽完之後,立馬疑惑道:“霆哥,你來訓練我們?練什麼?讀書?”
“呵呵!”
雷萬霆搖了搖頭,微笑道:“你們幾個都不是什麼讀書的料,我要訓練你們,當然不會是讀書。”
“如果你們要跟我,我會訓練你們的身手。”
“現在嘛,你們都太弱了!”
“訓練我們身手?”
飛全又一次仔細打量雷萬霆,可除了對方很帥,身材高大外,實在沒看出其能打的地方。
更何況雷萬霆還是一個大律師,屬於文人行當,這……………
“走吧,在外面不方便,回藍田再說!”
雷萬霆也不多作解釋,加快步伐,直奔巴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