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吵架(第1/3頁)
章節報錯
“欸?叔叔你聽我說,我們真的不是男女朋友的關係,你誤會了,這個房子只是思懿暫時給我住的,她這幾天腳受了傷,又發燒了,所以才住過我這邊來,這樣方便點...”
李長樂還是堅持的解釋著,自己可不能被冤枉,看著這個中年男子的氣場,一看就知道是經常訓人的。
王為民看了看王思懿,不確定的問道:“思懿,這小子說的是真的?”
王思懿在那裡面無表情的看著王為民,腦子裡還是他剛才說的話,還是那熟悉的語氣,熟悉的態度。自己一句話都沒有,他們又要開始幫自己做主。
自己就像一個籠子裡的金絲雀,沒有自由。自己的生活不能自己決定,就連喜歡的人他們都不能讓自己做決定嗎?
感情和緣分這個東西,從來都是老天註定的,為什麼自己喜歡什麼人,喜歡做什麼事他們都想要管。
王思懿有些累,本來想著自己放棄唱歌,和家裡面和解,然後好好的做爸媽的乖女兒,現在她發現她錯了。
就算自己放棄了唱歌,也沒有辦法跟爸媽和解的,他們的矛盾不只是自己是否喜歡唱歌。
自己想要的是自由。
他們想要的是自己的人生在他們那裡可以看得到所有的預見性結果。確保自己沒有任何的意外。
美其名曰:這都是為你好。
可是這在王思懿看來,按照他們的設想和計劃的人生,自己只不過是一個提線木偶罷了,自己的爸媽才是那個擺弄木偶的人。
王思懿終於明白,自己這幾年來跟爸媽矛盾是什麼,雖然知道,但是她沒有辦法解決,也不知道怎麼解決。
“他現在還不是我男朋友。”
王思懿只是淡淡的說了一句話。
聽到這句話,鬆了一大口氣。自己家的小白菜還是完好無損的沒有被糟蹋。
但是王為民確實抓住了重點,還不是!也就是說思懿真的喜歡這個臭小子,這個臭小子有什麼好的,不行,不能同意。
“不是就好,你為什麼住在這裡爸爸也不想多追究了,今天收拾一下東西跟爸爸回家吧.”
王為民直接幫王思懿做了決定,他不能讓思懿待在這裡了,天知道待得久了,王思懿真的會給他們弄出一個大胖外孫出來。
這小子看著就不像是個好人,思懿這麼單純的孩子,見的人還是太少了。
“我不回去,我就要住在這裡。”
王思懿沒有任何猶豫的堅定的回答。
“你,思懿,不要再鬧了。爸爸大老遠跑過來一趟,你就讓爸爸省點心,跟爸爸回去吧,這裡有什麼好的,你爺爺也不在了。改天我就打算去把這房子給賣了,以後你不要來羊城了,我們回金陵生活,我給你安排名額進我們學校讀書,你想選什麼專業都行...”
“我都說了我不回去了,還有這個房子是爺爺留給我的,你要是敢賣,我就再也不理你們了。”
王思懿一看到王為民連賣房子的想法都有了,心裡一氣。
先不說這個房子是爺爺留給她的,這裡有爺爺留下來的回憶。
李長樂也是在這裡住著的,如果房子賣掉了,他去哪裡,雖然他很快就不會缺錢。
但是如果他走了,那可能之前夢中的場景,就會變成現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