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處理結果,全國公示。

鬧市處刑,賣家不死,買家死。

自此,買家在大離朝絕跡。

正如史斌所料,從源頭絕跡,沒有買家, 就沒有市場。

被判無期那幫拐賣孩子的人,也不值得慶幸。

判這麼重,僅僅是不死而已,不值得效仿。

而且以前對任何犯罪的處罰行為,絕大多數都會給犯罪分子的家人留下基本的生活費。

極惡劣者除外。

但再怎麼惡劣,也僅是處罰本人,不牽連家人的錢。

而拐賣孩子的人,是例外中的例外。

不但他自己的錢,要全部收繳。

就連他所有家屬的錢,不管合法還是非法,全部沒收。

想透過拐小孩掙錢,這條路算是封絕了。

再做這個夢,可就真是不划算了。

因為透過這個壞行為掙的錢要全部吐出來,就連透過其它合法途徑掙的錢也要受到無限牽連。

而判無期的罪犯,你還想著待遇能有多好?

最髒最累的活全是他們的。

經年累月的鍛鍊下來,他們全成了清理馬桶的好手。

吃飯,全年見不到肉。

素食也未必能管飽。

如果有看守或是獄卒惡意虐待犯人,被守夜人查到,是要嚴懲的。

而如果有人虐待拐小孩的犯人,沒人管。

守夜人看見了也不問。

他們都心照不宣,不當他們是人。

只當他們是掏糞工具。

而且即使連殺人案被判無期的罪犯,都可以透過立大功,檢舉重大漏罪,以及改造態度良好等原因予以減輕處罰。

先減到二十年,再表現好還能減。

呂氏當政時,甚至有個被脅迫的殺人犯, 本心不壞,一直立功,一直檢舉,最後從無期減到只剩下五年。

最後這五年,呂氏要樹立典型,皇帝還特批,為了表彰這樣的積極配合改造的罪犯,允許每週吃一次酒肉。

被釋放那天,全體獄卒都來看他,他向眾人行禮,並保證永遠不再做違法犯罪的事,請大家監督。

走前三步一回頭,不停作揖道謝。

當然要謝,因為是典型,獄卒著對他可好了。

沒背景的人,還受到優待,這五年他過的其實非常快樂。

而且這典型樹的越久,呂氏就越怕自己塌臺。

如果把他減刑放了,他再犯罪怎麼辦?那不是打自己臉嗎?

於是呂氏給他安排了工作。

他也配合。

後來還真遵紀守法了,娶妻生子,兒孫滿堂, 活到九十八歲,善終。

這事和王倫那傻爹賣假銀票那事,都是大離朝百姓茶餘飯後最為津津樂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