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事在本國是罪,在他國可能屁都不是。

但有一點,各國的法理是相通的。

不相同,也不可能相同,但相通。

正是這些約定俗成的相通的東西,才形成了各國普遍遵守的“國際法”。

比如不可殺降。

比如兩國交兵,不斬來使。

比如不可侮辱他國的尊嚴,敵人之間也要互相尊重。

這些人懂法理,一聽史斌說出這些千百年之後的頂尖法制觀念,全都驚呆了。

他們咀嚼,消化著史斌說的話。

波斯商使第一個反應過來,當眾讚道:

“大離國皇帝陛下,真乃法學天才!本使佩服!大離國皇帝今日所新創之規則,本使回國後,定要向國君進言,把大離皇帝陛下的高論發揚光大!”

大食使節也說:“確是高論,我也要向國君稟報,把大離皇帝新創的法理觀念,在本國宣揚!”

出嵐國等國的使節亦說:“大離皇帝的確是高人,難怪能有這般作為!本使佩服!”

巴比旺心裡驚疑,慌張之極,他也是精通文墨,通曉法理之人,他隱約覺得,如果不是因為立場的原因,他簡直要忍不住對大離皇帝大加讚揚了。

史斌見他想說話,又不說話。

既想分辨,又理屈詞窮。

於是史斌繼續加把火:

“一個朝廷,甚至諸國之間,是否把程序正義放在首位,直接決定了這個國度會不會成為強國!”

“如果某國,它只注重實體正義,而不管程序正義。那自然是捶楚之下,何求不得!官員根本無須浪費時間去查驗案件,只須把任何人嚴刑拷打即可!唐朝酷吏來俊臣那種種令人髮指的折磨犯人的手段,你就是神仙,也會乖乖寫下他想讓你寫出的所有判詞!”

“而程序正義,要求每一個處理案件的官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類正當程式!巴比旺為了害死郭靖,竟然誣衊郭靖用毒匕首,朕如果聽之任之,此案必是冤案!”

“注重程序正義的君主,一定能把朝廷治理的特別好,民眾支援率也會最高!像景國那麼強大,又怎樣?他們的將軍可以隨意憑喜好殺人,不管程序正義,於是人人自危。梁國打進來的時候,如摧枯拉朽一般!大梁使節,朕勸你不要重蹈景國覆轍!”

“各國使節,是把朕的程序正義理念,傳到各國,還是要和梁國一起,與朕為敵,請各位自決吧!朕的火炮、火銃早已準備齊備,干戈玉帛,盡在各位一念之間!”

各國使節一邊倒的拋棄了梁國。

巴比旺不甘心,劍髯戟張,怒道:“你不管怎麼說,總之郭靖是殺人的惡人,你卻放了他!虧你們大離還自稱禮儀之邦,豈不聞‘良法不應放過一個壞人,亦不應冤枉一個好人’?”

他自以為這句話可以把史斌嚇傻。

殊不知卻被史斌錘爆了:

“閣下既代表梁國出使,朕以為閣下必有高論,沒想到卻出此三歲小兒之語!”

巴比旺簡直要氣瘋了:“你什麼意思!”

史斌不緊不慢道:“不放過一個壞人,那就必須要寧可錯殺一千,也不能使一人漏網!而不冤枉一個好人,那就必須要放過一些壞人。閣下身為正使,卻連這最基本的法律賞識都不懂,我若是大梁國君,就不會派閣下出使,我會派閣下去掏大糞。”

這回不論是群臣,就連各國使節都笑的前仰後合。

巴比旺的所有底氣,全被史斌折沒了。

此事以郭靖無罪告終。

違反國際慣例,殺你皇叔怎麼辦?

殺就殺了。

就當殺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