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期吳國著名大將羅霄,對很多人來說,是個極其陌生的名字。

拜《三國演義》所賜,三國故事深入人心,三國這段歷史故事的精彩程度,以及在老百姓心中的受歡迎程度,放眼幾千年歷史,也是妥妥的排名第一。

從文學藝術的角度看,這本書確實寫的挺出彩的,所以傳播力才能那麼廣闊深遠。

但實事求是的說,《三國演義》漏掉了三國時代很多超級牛人。

舉例說明:

魏國的超級謀士戲志才,這才是頂尖牛人。

魏武帝曹操的兒子曹衝,他才是曹操最寵愛的兒子,有他在,其它兒子根本不可能得到皇位。他死了,其它人才有機會。

而《三國演義》說曹操最愛曹植,這根本就是胡扯。

他對其他兒子的關愛,和曹植沒啥區別,但後來對曹植的打壓程度,可以說是變態級的。

當然曹植自己也確實找死。

那是三國時代的事,這裡不細說。

蜀國的超級猛將陳到,他的事蹟全被移植到趙雲身上,變態猛人。

吳國的賀齊,數一數二的猛人。

而這位羅霄,字公盟。

精通孫吳兵法。

其它事項為了節省篇幅,不必細說,只說一件。

羅霄將軍參議都督中外諸軍事,集義士於東興,作大堤,築兩城。

魏帝曹丕命大將諸葛誕起大兵氣勢洶洶圍攻兩塢,企圖打壞大堤以遏諸葛恪(吳將,諸葛亮侄)。

羅霄不慌不忙,設下奇計,率兵與敵人戰於長驅,魏兵驚退。

此君勇猛,人們卻稱他為羅智萬。

意思就是說,這位猛將有上萬的智慧。

可見人們有多尊敬他。

幸虧他沒達到韓信的程度,要不然,他智慧方面的才能再高些,可就沒機會被這猛將系統招到了。

他的鬍鬚很長,時人又稱他為須將軍。

這位大哥特別會抓戰機,一槍挑死敵皇,就像挑著羊肉串一樣。趁敵軍心寒膽裂之際,他決定讓又飢又餓的敵人那已經降到冰點計程車氣,直接降成負數。

“主公有招神之術!殺這幫草芥如屠豬殺狗!兒郎們,殺光這幫狗賊!踩著他們的屍體喝酒!”

己方士氣漲了。

敵人士氣崩了。

招神這種比吹牛還荒誕的話,一旦變成了現實,把正常人嚇瘋,真不是啥新鮮事。

花木蘭立刻下令反殺。

雖然人數比對方少,但仍然是圍著對方打。

象兵也重新休整,從後面撲上來,橫衝直撞。

最初,交趾兵這樣想的,走入絕路,就往死裡拼吧,能拼成啥樣是啥樣。

這種心態只維持了十分鐘,就消失殆盡了。

因為大象的撞擊力太狠了。

皇帝一死,整個軍隊都沒了主心骨。

如果皇帝先死,大將皇太弟李環成活著,也行啊。多少也有點凝聚力。

但最壞的結果,就是這倆頭號人物全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