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一個合格的守夜人,要敢於收拾各個品種的壞蛋(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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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離王朝的壞品種實在太多了。
有強橫霸道的,有巧取豪奪的,有殺人放火的。
這類,基本都被史斌和他手下的守夜人收拾過。
但大離那些惡人中,還有這種最噁心的,像牛皮糖一樣噁心老百姓,但又不犯法的。
大離王朝就只有一部大離律,對百姓造反等方面,應該怎麼判,規定的那叫一個事無鉅細,像老太太的裹腳布一樣又臭又長。
涉及皇室貴族的其它利益,也是規定的很細緻。
皇家子弟享受哪些特權,更是佔了三分之一篇幅。
而涉及老百姓的利益呢,抱歉,大離律在這方面的很多事項,基本為空白。
那沒法可依,怎麼判呢?
縣令大人看著辦。
如果縣令大人全家和他的所有親戚全都是人渣,欺負百姓怎麼辦?
不怎麼辦,百姓活該挨欺負。
作為蜀中數著的大世家,大豪族,雍浩這輩子從沒殺過人。
甚至都可以說,他從來不做犯法的事。
比如,私闖民宅。
這個行為對被冒犯的人來說,簡直是噁心他媽給噁心開門,噁心到家了。
噁心到極限了。
但大離律沒規定這一條。
法不禁止皆自由。
雍浩既不討吃,也不討喝,帶著手下的狗腿子去別人家住,擋在門口,不讓主人進門。
門都進不了,更不用說和老婆親熱了。
但大離律沒有規定這樣的行為怎麼判。
只要他不傷人,不殺人,不偷不搶,那就是民事行為,不判刑。
而他背後有縣令撐腰,縣令從來不管。
誰讓他們是親家呢。
所以他即使把宅邸的主人氣的吐血,也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主人憋了一口濁氣,無處撒,只能默默給錢。
錢到位,人走的就快。
大離律像某些特別明顯的罪行,是有規定的,比如殺人者死,盜竊者處刑。
偏偏雍浩的行為與這些都不沾邊。
史斌心裡直罵娘:“你們呂家幾代人,加起來快二百歲了,一把年紀全活到狗身上去了嗎?連法律都修不好!到處是空白!這也能叫愛民?”
私闖民宅不走,佔領別人家的地盤,還拿他沒轍,還要倒貼錢。
那家主人心眼小,身體也不好,沒多久就氣死了。
雍浩等人到處傳播,看啊,心眼小的人從來沒有好下場。
滿街老百姓沒有一個不恨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