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都給我聽著,從現在開始,本尊制定新法令:擅闖民宅入罪,起刑三年,不再是民事糾紛。且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挖人墳墓入罪,起刑三年。且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放刁使許入罪!”

“高利貸入罪!”

“尋釁滋事入罪!”

……

他一邊說,守夜之僕一邊用硃砂筆在紙上記。

“另外,贈送的東西,禁止取回。你祖上把這塊地贈給百姓,你家因贈與行為失去所有權,你無權取回。”

“我不取,我不要了。嘿嘿。”雍浩態度好的不能再好。

但越這樣前後反差巨大,越讓人覺得此人面目可憎。

現在態度再好,也沒意義了。

他知道現在即使是守夜人也沒法對他處刑,但他還是聽見了天尊者對他的宣判:

“雍浩橫行鄉里,多行不法,其行為鑽了大離律的漏洞。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罪加十等。本尊將他貶為庶人,收繳他家族八百年來所有的積蓄!”

雍浩氣的渾身發抖,辯解道:“你也忒狠毒了!只聽說處置本人的,你怎麼能把我祖上數十代人八百年的積蓄全收繳呢!”

史斌訓斥道:“依我本意,我是不想罰你錢的。”

雍浩兩眼放光,以為事情會有轉機,問道:“那你本來想怎麼處罰我?”

“我想將你凌遲滅族。”史斌面色陰沉:“只是那樣於法不符,可是若不重罰,若不為老百姓出了這口惡氣,守夜人又有何面目立於這天地之間?你要怪,就怪你這狗東西這麼多年做惡太多,不積福報,敗光了祖宗積蓄!”

雍浩兩眼一黑,急得暈倒在地。

孟獲心情有點低落。

“你怎麼了?”史斌使勁拍了他一下,把他拽到一邊,輕聲問他。

“唉,想起一些事,有些感慨。”孟獲惆悵的說。

“說來聽聽。”

“讓主人見笑了。當年我和雍闓等人造反,聲勢震天,又是象兵,又是無敵甲兵的,結果被諸葛亮輕而易舉的給捏滅了。後來我生了好幾個閨女,都嫁到別人家去了,也沒傳個後人。本來我還挺羨慕雍闓呢,這麼多年過去了,這一家族仍然這麼強大,但是……”

“但是什麼?”

孟獲嘆道:“不積德,被你一日之間,把八百多年的積累都罰沒了。”

史斌在他面前向來是光風霽月,清冷通透:“但他還是保住了狗命。他以為不犯死罪,就沒人能殺他。但是,本尊仍然可以讓他生不如死!”

守夜人的第一條戒令就是禁止濫殺無辜。

因為一旦殺錯,生命是無法重生的。

事後再怎麼找補,都是無濟於事。

而且守夜人還有一條戒令,在刑法適用上,禁止輕罪重判。

守夜人權力大,必須戒懼,萬萬不可濫用權力!

也就是說,如果這人只犯了判一年的罪,絕對不可以判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