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無語至極(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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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身為曲陽亭長,斗食之吏,但知法犯法,而且誣告中傷他人,依我大秦律,數罪併罰,噹噹黥、髡、戍邊,但念其有爵,立削三級,用爵位來抵消你的罪過,現改為贖黥、髡、服鬼薪!”
贖黥的意思就是家裡人可以透過花錢來撤銷這次罪過。
這也算是秦朝時期對於一些有爵位的犯人徵收錢財的一種方式。
而髡,就是把犯人的頭髮剃光,當然這可不是說為了去做和尚。
在古代,最講究的就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在秦朝更是如此,這項刑罰更多的是對人身心裡的一種侮辱,可以將犯人的心裡給徹底擊潰。
至於鬼薪,就是進荒山替公家打柴,算是一種非常勞累的苦役。
“犯人小六,你可服從此判決?”平章喝道。
適才,小六還是曲陽亭長,如今一會的功夫就成為了犯人。
從一個吃公家糧的官吏變成了沒有任何人身自由的犯人,這其中的差距可想而知。
小六無法接受這樣身份的轉變,下意識鬼使神差的喊道:“我不服,我要上訴,我要上訴啊!”
他的聲音幾乎是用吼的,因為他的內心實在是已經崩潰到了極點。
平章眉毛一豎,嘴邊的兩撇鬍須都氣的發抖,厲聲喝道:“你可想好了,我讓你再回答一次,你到底服不服?!”
這一聲如九霄雷霆,直接擊在小六原本就已經崩潰的內心上。
平章這麼生氣,那不是沒有原因的。
在這一刻,他認為這個小六實在是不知死活。
因為小六如果上訴,那麼首先就可以說明認為他的判決有誤,認為他是一個糊塗官。
這怎麼能忍?
況且按照平章多年的經驗來看,上訴成功的例子很少,而一旦不成功,那麼對上訴之人的後果則是加倍的。
也就是說在原有罪罰的基礎上再加一倍。
小六也不是不知道這點,但剛才的他實在是無法接受自己現在的身份已經是一個囚徒,情節之下才喊出來上訴。
而在秦朝。
如果犯人不服從判決,那麼是會有上訴的權利的。
而犯人如果堅持要求上訴,主官必須受理,將案件移交至更高一級。
由縣到郡,如果還不服,那麼就繼續往上移交。
但需要注意的是每次移交,都會再原有的刑罰基礎上加上那麼一倍。
所以最後上訴成功還好,如果不成功那麼後果可想而知。
被縣獄櫞平章這麼一喝。
小六如同被當頭潑了一盆冷水,猛然之間醒悟了過來。
想明白了問題的嚴重性。
這才聳拉著腦袋,心如死灰道:“小六服從判決”
“拉下去!”平章大手一揮。
衙役立刻將小六拉下。
“亭卒聽判!”
“爾等有罪,但罪在主謀,爾等為隨從,現罰城旦三年,爾等可服?”
聽到判決,幾個亭卒欣喜若狂。
他們知道自己有罪,但沒想到這罪過竟然這麼輕,實在是與他們心中所想差了很多。
不由的非常高興。
“我等沒有意見,謝大人!”幾個亭卒扣頭就拜。
城旦,就是做公家的公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