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重大事件(第1/2頁)
章節報錯
林敬不理會他們捲起袖子,向前走了幾步,看著商店。
這是一家藥店,在這條街的東部中間,位置非常好,是一家很好的商店。
林敬點了點頭,看著馬健華,說:“你想購買這家商店嗎?”
馬健華想要挺身而出擊敗林敬來發洩怒氣,但是首先,可以欺負下屬,這意味著他無法做侮辱性的事情,例如與街上地位相同的人打架;其次,父親嚴厲警告他。,在這段時間內,你不能造成麻煩,否則將破壞他的重大事件。
馬健華激怒並冷淡地說:“你想和我一起去嗎?”
林敬沒有看他,而是轉向一箇中年男子,他站在門口看著店主,說:“我比他多22歲。”
店主聽到時高興極了。他的商店裡有200兩兩,兩兩則高出10%。
馬健華看到林敬真的要搶走他,並且變得更加生氣。他內心的憤怒激增,他冷笑著:“我有五十兩!”
林敬看著馬健華,輕聲說:“這家店不值那麼多。關於這件事,我還有一百兩兩。如果你再加一分錢,我將不會隨身帶走。”
陸六低下了頭,他的身體在顫抖。他們的林家是清貴的故鄉,不能隨意取出三百兩兩。
在贏得賭注之後,他已經在考慮如何與老闆一起回去。
馬健華最討厭林敬的嚴肅表達,好像他是一個高大而卑鄙的人,他的心臟快要爆炸了,他真的掏出一分錢,放在林敬的面前,瞪著眼睛:“我比你多一分錢,這家商店不要考慮!”
林敬更加無視地看著他,轉身離開了。
陸六鬆了一口氣,並迅速微笑著跟隨林敬。
陶志尚站起來,拍了拍他身上的腳印,看著馬健華,然後冷笑著說:“一分錢,一百兩白痴,白痴!”
馬健華剛升起的興奮完全消失了,他的臉看起來像豬肝,他的胸部似乎更好地爆炸了!
他參加了比賽,並被林敬的侵略性方法欺騙!
馬健華背後的一個人大怒,憤怒地說:“打架,讓我們趕上並殺死這隻野獸!”
“是的,殺死這隻狗!”第二個人咬了咬牙,極度討厭。
“殺了他!”最後一個人甚至拿起藥店的掃帚。
馬健華並不生氣,為什麼不希望活著擊敗林敬!
商店最初有200兩兩,但憑空增加了100兩。恐怕不久之後京都會傳播這個笑話!
但是他的父親正在計劃一個重大事件,這個事件是在關鍵時刻,絕對不能奢侈!
馬健華猛烈咳咳,劇烈地咳咳,腹部發紅,整個人看上去非常痛苦。
三個護盆溝的朋友嚇壞了,一次又一次地問,他們一直在敲擊胸部的馬健華。
過了一會兒,馬健華冷靜下來,轉過頭,紅紅的眼睛瞥了看他們三個,然後轉向站在門前的藥房老闆。
老闆毫無恐懼地看著馬健華的表情,笑著說:“你可以後悔,但你必須知道這條街上的商店屬於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