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的喧囂與騷動,猶如一股潛流,洶湧澎湃了將近兩個禮拜,終於撲騰出幾個小水花。

李鳴第三次走進上溝頭派出所。

“你們這些年輕人,鬧騰啥呢?真是吃飽了撐的……”梁所對這種網路上的隔空對話,並不是很感冒。

不過,事情鬧挺大的,不得不管。

阿燕那邊重新找了一個律師,據說正在蒐集相關的證據,打算近期就啟動訴訟程式。

對這一套,李鳴根本就不懂。

他就一句話,我是醫生!

作為醫生,哪怕就是實習醫生,遇到那種緊急情況,肯定會在撥打120的情況下,實施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好心好意的救人,憑什麼要讓我出醫藥費、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亂七八糟的費用?

而且,還要在媒體上,公開道歉?

簡直不可理喻!

看看這親相的……

“鄭奶奶的病很有起色,叔謝謝你,”梁所在自己的辦公室,抽菸喝茶隨地吐痰,讓李鳴快受不了了。

“不過,上次那個案子……算了,說了你也不懂,來,籤個字了滾蛋。”

梁所將一疊‘口供筆錄’推過來,讓李鳴直接簽字,好趕緊交差。

這種爛事,每年都會出現二三十例,有碰瓷的,有訛詐的,有惡意傷害的,反正就挺麻煩。

在以往,有人被碰瓷,要麼掏些錢趕緊走人;

要麼,被‘出事方’拉拉扯扯來到派出所,折騰上幾天,最後還是得掏點錢,好趕緊擺脫這種爛事。

當然也有一兩個頭鐵的,既沒錢又不配合,梗著脖子與碰瓷者對抗,最後也往往扛不住各方面的壓力,賠點錢趕緊走人……

總之,就是隻要被‘碰瓷’,多多少少都要出點血。

手頭辦理的這種案子多了,梁所自己都嫌麻煩。

就算明知道對方在碰瓷,可是,沒有人證物證,就算最後扯到法院去,也沒辦法給受害者一個公正的處理結果。

“所以,小兄弟,你還是想辦法妥善解決吧。”

梁所再一次違反紀律,給李鳴抖了一個底兒:“這種爛事,一旦被糾纏上,就算是有大律師幫你辯護,最終勝訴的可能性不大。

很多人實在氣不過,開始打官司,結果,扛不住沒完沒了的法律程式,和漫長的訴訟期限;

最後,幾乎都是自己先撤訴……”

李鳴點點頭,很認真的閱讀著‘口供筆錄’。

突然,他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