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鳴不想和冷戰打嘴仗,扭頭便走。

“你去哪裡,車在這邊。”冷戰追上她,扯她的胳膊。

鳳鳴甩開,嚷道:“去七賢路那家店。”

冷戰一怔,心裡開始發緊。剛才他故意繞到市場街,就是為了避開七賢路,現在鳳鳴既然提出要去七賢路,沒辦法,他便開車又繞到大市場,他將車停在入口的附近,扭過身子,很開心的望著鳳鳴笑。

“我們去稱些毛線,你給我打件毛衣吧。”冷戰開心又激動的笑著說,“給我打一件紅色的毛衣。”

“我不會。”鳳鳴語氣很生硬的說。事實上,她確實不會打毛衣,看到別人打毛衣她一點也不想學,並且還不理解別人為什麼要打毛衣,抱著毛衣打,就像抱著自己的親生孩子一樣,很寶貝的打打打,不停的打,一針一針的打,跟犯神經病似的,那麼費事,打了幾千針,打了幾萬針,熬了無數個日日夜夜,終於打成了一件全是漏洞的毛衣,可你扯住那根關鍵的毛線頭就這麼一扯,呼呼啦啦,一件毛衣眨眼之間就被扯回原形,又變成了毛線。打起來那麼難,那麼慢,拆起來又那麼容易,那麼快。她認為打毛衣的人都是他媽的精神病,沒有精神病根本就不去打毛衣。而毛衣也是一種很搞笑的東西,很不結實,只要一爛個洞,很快就會變成毛線頭。

特別是洗的時候,比海綿還能吸水,死沉死沉的。有一次,孫玉玲洗毛衣,讓她幫著擰水,乖乖,那個沉,都不應該叫洗衣服,明明就是被毛衣給玩了。

再就是,毛衣穿在身上,暖和嗎?不暖和,沒棉襖暖和。好看嗎?不好看,沒西裝和中山裝好看。鳳鳴認為,毛衣被打的過程就是折磨和調戲打者的過程,毛衣的存在價值就是讓穿它的人顯得很不正經。

村裡人哪有人穿毛衣,都是上班的公家人標新立異。

她每次看到棉廠那些年長或年輕的女職工抱著毛衣打,就忍不住想,誰發明的這二貨玩意兒,或者想,誰給二貨們發明的這二貨玩意兒?

所以,鳳鳴一直認為,哪怕全世界的人都會打毛衣,她也不想學。

“不會就學嘛,這年頭,哪有女孩不給自己男人打毛衣的。再說了,女孩不會打毛衣,那還是女孩嗎?”冷戰說著,跳下車,開啟後座的車門,伸手就去扯鳳鳴,“快下車,我們去稱毛線。”

“我伯不讓我學這些無用的針線活!”鳳鳴很煩感的甩掉冷戰的手說。

冷戰不敢逞強了,因為他怯氣鳳鳴的伯。至於鳳鳴,不管如何給他臉色,不管如何說話難聽,在他眼裡,總感覺她還是個十二歲的小女孩,任他牽手,任他攬在懷裡。可鳳鳴的伯就不一樣了,他和鳳鳴的婚事,是由鳳鳴的伯做主訂下來的。冷戰認為,鳳鳴的伯能做主訂親,也能做主退親,因為他是一家之主。所以,冷戰不在乎鳳鳴的態度,卻在乎鳳鳴伯的態度。除了鳳鳴生日,鳳鳴的伯不准他隨便去棉廠找鳳鳴,他便不敢隨便去棉廠找鳳鳴。

於是,他站在車門前無奈了一會兒,一臉極不甘心的笑著,但最終還是關上車門回到前邊的駕駛座上,他以為鳳鳴已經忘了七賢路上的“迷你錦衣店”,準備繞道帶鳳鳴去新華書店。

帶鳳鳴去新華書店她最開心了。他想。

“我們去新華書店買書。”冷戰開著車,回頭望了一眼鳳鳴笑說。

今天他要帶鳳鳴去新華書店買個夠。

當年,也就是他和鳳鳴定親那天,他帶鳳鳴來縣城玩,逛書店的時候,因為囊中羞澀,他竟然付不起鳳鳴的書錢,竟然眼睜睜的看著別人為鳳鳴付了書錢。那是他永遠的痛。每次想起來都愧對鳳鳴,每次想起來都想扇自己的臉。

現在他有錢了,鳳鳴買多少書他都付得起。他要讓鳳鳴買個夠。

“我想好了。”冷戰開著車,說,“我們結了婚,我在樓上給你弄個大書房,四面牆壁上全部做成書架,書架上裝滿各種書籍。窗前是大書桌,窗外種一棵櫻桃樹,櫻桃樹的樹枝伸到視窗,有一隻漂亮的鳥在窗前的櫻桃樹枝上鳴叫,你坐在窗前看書,我坐在旁邊看你……”

“去七賢路迷你錦衣店。就現在。”鳳鳴一發現冷戰走的路道不對,立即提醒他說。

鳳鳴一提迷你錦衣店,冷戰的心裡就猛的一緊。但他知道糊弄不過去了,沒辦法,只好開車帶鳳鳴來到七賢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