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零三章 從心(求保底月票)(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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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樣太失禮了。
十阿哥想了想,道:“應該是十二阿哥在宮裡的緣故,鮮少出宮走動,王府那邊才沒有派帖子。”
這人情冊子,都是固定的,派請帖的時候,輕易不會增減。
十二阿哥跟十三阿哥不一樣,沒有入朝,許多人估計壓根就想不起這個皇子。
九阿哥不喜道:“長史是做什麼的?這麼大的疏忽也能忘了。”
十阿哥道:“要是個精明能幹的,也入不得這邊父子的眼。”
這會兒工夫,七阿哥不在座位上,十三阿哥就在他座位上坐了,跟四阿哥說話。
“這幾日正在部議湖北的一個案子,幾位尚書跟侍郎就僵持住了,兩位尚書就私下裡問了我,我聽著都有道理……”
十三阿哥如今在刑部行走,這是遇到難處,來跟四阿哥求援來了。
平日裡大家各衙門當差,也不好亂竄,今日碰上,正好可以請教一二。
四阿哥前些年已經輪過刑部,知曉刑部諸位的風格跟其他衙門不一樣。
換了其他衙門,部議鮮少有爭議,就算剛開始意見不一樣,過後也多半和稀泥。
刑部卻不是如此。
能上部議的,都是涉及人命的重案。
四阿哥道:“什麼案子?沒有舊例參詳麼?”
案子五花八門,等到判案跟稽核的時候,除了參照《大清律》跟《八旗疏例》,就是各種舊案的判決。
十三阿哥道:“九齡童殺人案,是村裡牧童,看到路過的兩個小兒手中拿著果子,討一回吃了再要,對方不給,就揮拳相向,以一敵二,打傷一人後,又打倒一人,又用石頭砸頭致死……”
“縣令判故殺,絞監候,到了省裡複核,因犯人年幼,給的是‘可矜’,建議改絞為流,又因有律例,‘十歲以下犯殺人罪者,應議擬奏聞,取自上意’,還需呈送御前,結果到了部裡就有了爭議……”
眼下並不是秋審的時間,這案宗遞上來,也是因沒有先例的緣故。
要是換了犯人是成丁,殺人者死,這個毫無異議。
可是年歲在這裡,正是不曉得輕重的時候,也有可憫之處。
省裡應該是考慮到這一點,給了“可矜”,建議改斬監侯為流。
四阿哥聽著,道:“殺人者死,這一點不可違,既查實了故殺,可見其心性暴戾,不當姑息。”
十三阿哥點頭道:“我也是這樣想的,可是王士禎覺得判罰太重,到了御前,也會被駁回來;安布祿則是認為縣令判的得當,無須改判。”
王士禎是刑部漢尚書,三十八年從左都御史任上升上來的;安布祿是刑部滿尚書,四十年從左都御史任上升上來。
這兩位,在督察院就是同僚。
四阿哥:“……”
王士禎擔心的也沒錯。
換做是以前,這樣案子到了御前,皇父也多會批示保持原判;現下說不好了。
四阿哥看著十三阿哥道:“下頭侍郎不同意按照省裡的複核?”
十三阿哥點頭,又搖頭道:“兩位不同意,兩位同意。”
這也是為什麼部議擱置的原因。
四阿哥尋思了一下,看著十三阿哥道:“你既是過去學習,還是少說話,隨他們去。”
十三阿哥沉默了一下,道:“四哥,我也覺得不應該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