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七十八章 選擇(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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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三阿哥說出大事了。
七阿哥看完,將摺子遞給十阿哥。
十阿哥接過來看了,臉色也多了鄭重。
家奴告主?
扯淡!
沒有人指使才怪。
奴婢告主人,除非是十惡不赦的大罪,否則不管告實還是告虛了,都要絞。
誰活得好好的,非要尋死?
一時之間,屋子裡靜寂無聲。
三阿哥按耐住心下激動,小聲問七阿哥道:“太子爺得罪誰了?”
打狗還要看主人,更不要說對付皇親國戚。
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七阿哥看了眼三阿哥,不言語。
三阿哥眼睛滴溜溜亂轉。
老大?!
還是其他人?
他莫名有些心虛。
不會有人懷疑他吧?
咦?
他又望向十阿哥,難道是鈕祜祿家的人揭開的此事?
十阿哥入值南書房,會不會讓鈕祜祿家支楞起來了?
十阿哥回望過來,道:“三哥瞧我做什麼?”
三阿哥訕笑道:“就是尋思心裕膽子夠大啊,直接虐殺戶下人口三十餘人,嘖嘖,除了開國那陣子,八旗還沒有出過這樣的案子!”
十阿哥這幾年在九阿哥的唸叨下,也是常看《大清律》跟《八旗疏例》的。
為了國家安定,大清入關以後律法嚴峻,不過那是對民人而言。
對於旗人,則是往寬鬆來,鮮少有大罪,株連的更少。
當年訥爾蘇的伯父,殺傷人口,是旗屬人口,是王府侍衛。
那不是尋常奴才,是旗人,還是朝廷官員。
無故砍殺,還有蔑視朝廷的嫌疑,才會重罰。
如今心裕這個案子裡涉及的,則是赫舍裡家的戶下人口,是家奴,不是旗人。
不管是《大清律》,還是《八旗疏例》,主人殺奴婢,都是輕罰。
官員打死奴婢,只是罰俸;旗人故殺奴婢,只枷號,比殺牛馬處置的還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