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我想做一場夢(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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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洛瑾瑜的話,楚帆鬆了口氣。
不白給就好,就算只給幾百塊錢,也比一分都不給強啊。
這麼想,好像自己賺大了,楚帆高興說道:“這頓飯,我請。”
洛希瑜眨巴眼睛,好心提醒道:“楚帆,我點了很多肉呢,我這麼能吃,這頓沒有兩千下不來。”
楚帆吃了一驚,這麼貴?
真讓他買單,這一頓下去,戀愛基金餘額就真的見底了。
“我請。”洛瑾瑜已經調整好情緒,努力不帶有色的目光看楚帆。
就算帶,也不能表現出來。
這是有家教有素養的女孩子應有的基本品質,不能讓別人以為她是自己長大的,丟爸媽的臉。
“也行,我就不跟小瑾搶單了。”楚帆堅決不打臉充胖子,何況洛希瑜是站他這邊的,不會因為他不買單而嫌棄。
洛瑾瑜也不在意買單這事,在意的是楚帆喊她“小瑾”。
我們很熟嗎?
“楚帆,你文采很好,我打算成立工作室,你要不要簽過來,當我的御用詞曲人?”洛瑾瑜試探問道。
她還不是很相信那兩首歌和今天的這首詞是楚帆寫的,他敢簽過來,就證明是他自己寫的。
不敢,那就有待考察。
“你確實該成立工作室了,能少被東家剝削。”楚帆很贊成洛瑾瑜成立自己的工作室,但簽到她工作室名下,就不太願意了。
但他也不能那麼絕情,一口回絕。
他是一個有大愛的人,終極目標之一是讓世界充滿愛,於是,楚帆看向洛希瑜:“可以籤嗎?”
洛希瑜鼓著腮幫,當然不可以!
你跟姐姐簽了,以後我還怎麼出歌?
一旦跟姐姐的工作室簽約,楚帆可能就無法再給別人寫歌,需要姐姐點頭。
這麼一來,洛希瑜想再出歌,肯定會被姐姐發現。
“好好的關係,為什麼要扯上合約,這是不信任的表現。”洛希瑜跟姐姐沒那麼客氣,當下就明確表示反對。
楚帆暗暗點頭,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越來越少,就是資本整的,好端端的關係,非得整個合約,還各種套路陷阱,令老百姓防不勝防。
“關你什麼事?”洛瑾瑜再次被妹妹的胳膊往外拐震驚到,男朋友都不是,你就這麼護著他?
昨晚之前,洛瑾瑜只是擔心妹妹被楚帆哄騙,所以才主動聯絡楚帆。
現在,已經參雜了太多的因素。
比如她就是看楚帆不爽快,接受不了妹妹成了別人家的人。
再有一點就是,她蠻喜歡《少年》、《女人花》和《明月幾時有》的作者的,只是無法接受楚帆是原創這個事實。
就跟一些人一樣,非常愛自己的孩子,可就是無法愛孩子的父親或母親。
“為什麼不關我的事,楚帆是我朋友。”洛希瑜振振有詞。
洛瑾瑜不理妹妹,詢問當事人:“楚帆,你自己覺得呢?”
楚帆看向洛希瑜:“我覺得小希說得對,將來如果你還想出歌,直接找我就行,沒有合約我也會幫你,絕不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