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墨沒聽明白易友芳的意思,讓她說清楚些。

易友芳摟著她的肩頭說:“墨墨,你需要好好調整自己的心態了,這樣下去你會瘋掉的……拖鞋應該是你在精神恍惚的時候,自己放到玄關右側的,並不是別人,更不會是王俊。”

藍墨聞言直搖頭:“芳,你是知道的,我有強迫症,不管什麼東西,一定要放到左側的。而且,就算拖鞋是我放的,為什麼我一點印象都沒有?”

易友芳說道:“親愛的,你在精神恍惚的時候,注意力根本不集中,做的事兒,當然沒有印象。比如你上班快遲到了,拼命的趕時間擠電梯,會去關注電梯裡有幾個男人,幾個女人嗎?”

藍墨一聽,好像也是這麼個理兒,就沒再多去想拖鞋的事兒。

恐懼感慢慢淡化之後,易友芳也離開了,藍墨的生活漸漸迴歸正軌。

可惜好景不長,沒過多久,恐怖的事兒又發生在了藍墨身上。

藍墨清楚的記得,那天是週二,心情難得的輕鬆愉悅,於是沒有開車上下班,而是步行去感受人間的煙火氣息。

從她住的小區到公司,如果步行的話,她都會選擇從十八潭公園穿行而過。

強迫症患者特別喜歡較真,走路的速度也要控制在一個比較精準的範圍內,否則就會覺得特別難受,甚至有一種瀕死感。

所以每次進入公園門口的時候,藍墨就會看時間,等到出去的時候,再看一下時間。

藍墨走的那條路線,從進入公園大門到出來,大概要走七分鐘。

如果所用的時間跟以前差不多,那就啥事也沒有。要是相差太大,藍墨就非得返回去,用同樣的速度從相同的路線再走一次。

要是相差還是很大,得,那就繼續重複剛才的動作,直到跟以前所用的時間基本相同為止。

正常人肯定難以理解藍墨的這種行為,但對於強迫症患者來說,滿足不了內心的完美追求,就會十分的痛苦。

那天藍墨下班步行回家,從南門進,北門出,走的是以前每次都走的那條路線。

進入公園的時候,藍墨看了時間,是下午的五點三十七分,按以往的情況,她從北門出來的時候,應該是在五點四十四分左右。

可當她在北門口看時間的時候,卻已經是六點三十二分。

也就是說,這次藍墨從那條她走了無數次的路線經過十八潭公園的時間,差不多用了一個小時。

而她清楚的記得,早上去公司上班時,從這條路線經過公園,只用了六分三十一秒,跟以前的基本差不多。

“你能想象那個時候我有多恐懼、多崩潰嗎?”藍墨將茶壺裡的最後一點茶倒進了杯子,手在微微顫抖。

我往茶壺添了開水,示意她繼續說下去。

藍墨靠在沙發上,沉默了好一會兒之後才接著說起來。

當時她發現經過公園用了近一個小時的時間後,當真是嚇壞了,腦子一片空白。

愣了幾分鐘後,藍墨當即原路返回,並開啟秒錶計時。

在強迫症性格使然之下,她非得要弄個明白。

結果,藍墨再次崩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