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我有酒,你有故事嗎(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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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猜到陳思雨那個約定有賭氣的成分,是為了報復陳懷民。
可是等到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的時候,陳思雨後悔怎麼辦?
強行植入?
那可是犯法的事!
陸洋需要將這個不確定因素拔出,然後才能無所顧忌的跟陳思雨深入交流。
所以必須要讓陳思雨完全願意,放下戒備。
陳思雨從冰箱裡端出來魚,又拿來一瓶罐頭還有辣條等小零食。
客廳的小桌子瞬間被填滿了。
陸洋將另一瓶白酒遞給陳思雨。
“自己能喝多少就倒多少,我不勸你酒,也不強迫你喝。”
“算你還有點良知。”
陸洋呵呵,你懂什麼,這叫以退為進!
陳思雨嚐了一口陸洋帶過來的燒雞。
嗯,味道很香,酥而不爛。
她又嚐了口豬頭肉,有點肥,但是拌的料汁很好吃,忍不住又多吃幾口。
陸洋:“沒吃過?”
陳思雨:“沒有,我媽做飯的口味很清澹,再說陳懷民幾乎每天都去家裡吃飯,凡是他在場,我就不願意回去。”
陸洋打量著房子:“這套房子是陳懷民買的吧?”
陳思雨拿著快子的手停頓片刻。
最終點了點頭。
陸洋不由想起一句話。
你花著我的錢,就不能在我面前談獨立人格。
陳思雨吃完菜,開始說起關於她的故事。
她的媽媽叫付秀雅,跟陳懷民是大學同學。
本來兩個人好好的戀愛,後來有個女的喜歡上陳懷民,並且許諾將來可以在陳懷民的工作上提供支援。
陳懷民衡權利弊,選擇跟付秀雅攤牌。
他發誓永遠愛付秀雅,希望付秀雅給他十年時間。
天真的付秀雅信了,當了陳懷民的小三。
從那以後,陳懷民遊弋在原配和情人之間。
後來陳思雨出生,她經常問付秀雅:爸爸去哪兒了?
付秀雅騙陳思雨說爸爸是海員,每年才能回來兩次。
她們母女在陌生城市待了十八年!
直到考大學時,陳懷民讓陳思雨報考了幷州理工,把她們母女接到幷州。
陳思雨是大一時期知曉了陳懷民的真實身份!
原來她被騙了十八年!
說完這些的時候,陳思雨眼眶泛紅,端起面前的酒杯就一飲而盡。
刺鼻的酒精味不足以衝澹她內心的苦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