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離婚的條件(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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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了林家別墅。
林欣妍和張琴早就在客廳等著了。
都說丈母孃看女婿,越看越歡喜。
但這句話在張琴這裡,顯然並不適用。
“陳年,聽說你要去公司上班?”
“我告訴你,要不是欣妍可憐你,求了我好幾次。”
“就你這種廢物,也想到公司上班?”
“做夢!”
張琴看到陳年換了一身名牌。
瞟了林欣妍一眼。
心想著,這窮鬼哪兒能買得起?
肯定是女兒給他買的。
打扮的人模狗樣,好到公司上班。
林欣妍聽著,低頭不語,像是忍著委屈,揹著陳年做了天大的好事一樣。
林語嫣坐在姐姐身邊,剛要插話,卻被陳年瞪了回去。
“林欣妍,我什麼時候說要去上班了?”
林欣妍抬起頭,有些氣不過的說道:“我只是想讓你有份正經工作,有錯嗎?”
“我工不工作,關你什麼事?”
張琴見陳年一臉的不情願,不屑一顧的說道:
“哼,跟我就別裝了。”
“我女兒心軟,會被你矇騙過去。”
“在我這,你那套行不通。”
“我先說好,你要是去公司上班,底薪三千,試用期半年……”
陳年實在聽不下去,在張琴對面坐下,翹起二郎腿。
“行了,閉嘴吧,我要跟你女兒離婚。”
張琴說到一半,以為自己聽錯了。
“等試用期過了……你說什麼?離婚?!!”
“是啊。”
張琴眯縫著眼,很快就猜到他打的是什麼算盤。
“陳年,我告訴你,婚前你可是簽了協議的,要是離婚,你一毛錢都分不到!”
陳年輕笑,不以為意:“別擔心,我淨身出戶,一分錢都不要。”
張琴其實從來都沒同意過這門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