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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 登聞
唐顯慶五年(公元660年)八月,有遭受冤屈的人懷鼓於朝堂申訴。
唐高宗李治遂下令,東都紫微宮城應天門外接登聞鼓,西京亦然。並規定:“有人撾登聞鼓,……主司即須為受,不即受者,加罪一等。”
看起來很美好,給了蒙受天大冤屈的老百姓一個鳴冤訴苦的機會。但,也只是看起來很美好而已。
別的不說,單說這登聞鼓設在皇城之內,尋常百姓能不能進得去都是個問題,又如何有機會敲響那面大鼓?
但,登聞鼓既然已經響起,刑部、大理寺和御史臺(即所謂的三法司)就得派出副手,甚至是主官來應對。
畢竟,登聞鼓可不會隨隨便便響的,說不定是個大案要案——那簡直是一定的,那咱揚名立萬的機會豈不就來了嗎?
於是,大家都像是見到了獵物的鷹犬一樣,摩拳擦掌,躍躍欲試。
只是,當見到擊鼓鳴冤的那個苦主後,大家火熱的心,一下子就變得拔涼拔涼的。
這是個什麼玩意兒呀?
形容猥瑣,眼神飄忽,一看就不是什麼良家子!
就這樣的貨色,會有什麼天大的冤情?
莫不是跟哪個潑皮鬥毆輸了,又灌了幾杯貓尿就來這裡尋釁吧?
就在眾人琢磨著,要不要招來宮衛給這個刁民幾板子,讓他知道登聞鼓不是隨便能敲的時候,那潑皮就說道:“草民來俊臣,要告御狀!草民……草民要告太后!”
我滴個神吶!
你說你要告太后,你咋不上天呢?
哦不,你這潑皮,你已經要上天了!
眾人心思複雜,背也彎了,眼神也飄忽了,形容也一下子猥瑣起來,跟來俊臣一個熊樣了。
“張侍郎,刑部掌天下刑法及徒隸句覆、關禁之政令,且閣下位列從三品,為我輩之中最高者,這案子交由刑部主審如何?”官職最低的大理寺少卿最先發言,率先甩鍋。
以往還為官職小低人一頭而介懷,而今看來,小也有小的好處嘛。
“是啊是啊,竇少卿言之有理啊!且閣下位列從三品,為我輩之中最高者,這案子交由刑部主審如何?”御史中丞也加入了甩鍋的隊伍。
“放屁!”
見大理寺少卿和御史中丞都開始往後縮,刑部侍郎不由爆了粗口:“老夫還沒活夠呢?你們想讓老夫一個人擔這天大的干係,不可能!要審一起審!”
一起審?
你這不是要一起審,是要一起死啊!
三位大佬面面相覷,發起了愁。
如果任由這個刁民狀告天后,不管有沒有證據,大家的結果都和這來俊臣一樣,死!
除了死,絕不可能有其他結果!
而今大唐,誰能審判天后,誰敢審判天后?
最後,還是刑部侍郎老辣,很是親切地走到來俊臣身邊,溫柔地問道:“這位小哥,可是宿醉未醒啊?囊中是否有些羞澀?來來來,老夫這裡還有些散碎銀子,你且拿去花用如何?”
來俊臣大義凜然,滿臉悲憤地說道:“草民受人暗害,哪有心情飲酒?這位青天大老爺,您一定要給草民做主啊!”
好吧,你既然非要死,就別怪老夫不救你了!
刑部侍郎一甩手,敗退了!
大理寺少卿出馬:“本官看你狀似癲狂,是否曾患有腦疾?如果患有腦疾,本官和太醫院正有些交情,讓他給你醫治如何?”
來俊臣要瘋了,這都是什麼人啊?
一個說我醉酒,一個乾脆說我瘋了。你才瘋了,你全家都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