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邪臉色一喜,衝著羅峰高聲呼喊。

“你終於來了,路上順利嗎?”

“有點波折,總算有驚無險。”

“走吧,蕭炎還在路上,我先帶你進九龍。”

兩人的對話頗有點兔子接頭的意思,根本不覺得新增的記憶有何突兀,大佬過幾天還會再次對他們的記憶進行一些修改——

吳邪會變成一個常年居住在RB和美國的富家子弟,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喜歡在全世界各地旅遊,除了掌握四種語言外,最擅長的自然是填詞作曲,精通各種樂器,唱功出眾。

這些技能倒也不是全都來源於大佬,除了填詞和作曲外,吳邪本來就精通中國的傳統樂器,唱功更是從小跟隨唱京劇的父親和唱美聲的母親學習,基本功比比大部分的港臺歌手強了不知道多少。

大佬對這具身體很滿意,只要把記憶中的那些經典口水歌傳過去,這位宿主馬上就能闖出名頭,根本不需要再進行技巧上的訓練。

蕭炎姍姍來遲,一直到兩人進了九龍才趕到。

這麼慢,是因為他給吳邪買了一身衣服。

此刻的吳邪同樣是一身窮兔子打扮,不處理一下造型,連三歲小孩都知道他是從哪來的。

“吳邪,你總算來了,我可想死你了。”

蕭炎上了羅峰的車,開口就彷彿多年不見的老朋友。

“我去酒店住吧,你們跟人合租,我去不方便。”

“房子是小了點,過陣子租間別墅,老窩在一間五六十平米的小房子裡,不僅住得難受,還很沒牌面。”

蕭炎知道一定是羅峰告訴了吳邪他們合近來的事情,說話間把一沓百元大鈔塞了過去。

吳邪沒有拒絕,直接揣進口袋。

“吳邪,來到香港,有什麼打算嗎?”

“阿峰說你們正在拍碧血劍?”

“是啊,你如果早幾天來,我們就可以給你安排角色了。”

“不急,等你們拍神鵰的時候,給我安排個尹志平的角色就行了。”

吳邪在朋友面前性格開朗,一副人畜無害的模樣,但對外人時卻很腹黑。

羅峰在前面笑道:“你想得美,楊康或者歐陽克,你二選一吧。”

蕭炎拿過吳邪的口琴,看到上面有道印痕,問道:“就是它救了你一命?”

“沒錯,我不會拍戲,你們隨便給個角色讓我玩玩就行了。對了,過幾天把劇本給我,我幫你們搞定主題曲和片尾曲,再作幾首BGM給你們,這些才是我的專長。”

“嘿嘿,我們早就等著你的主題曲和BGM了,這幾天你先四處玩玩,過段時間帶你去佳藝轉轉,想辦法讓何老闆把你介紹到寶麗金。”

“我覺得不妥,我們可以自己成立唱片公司。”

羅峰提出了異議,加盟寶麗金固然方便,但是簽約這類大公司,基本都是籤長約。

這些大公司又不是傻瓜,絕不會為他人作嫁衣,兩三年的短約是想都別想,籤五年以上又容易把便宜讓別人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