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陣雞飛狗跳之後,分會把李光彩和見過寇生福的人全派出去,又緊急從邊界城調來幾十個認識寇生福的人,全城分片亂竄,一直忙活到天黑,無果。

當李光彩回到分會的時候,才知道那個調包人已經死了。

那人叫孔繼生,是邊界城的差役。

孔繼生家境一般,一個月前查出患了絕症:胰腺癌,醫生說也就一兩個月的時間了。

家人、同事都勸他該吃吃、該喝喝,好好享受最後的時光吧。

孔繼生說,既然我這絕症不傳染,我就繼續工作吧,哪天干不動了,回家等死就是了。

衙門很是同情,自是應允。

寇生福是犯人,因詐騙和盜竊入獄,因主動要求參與轉稼術獲得減刑,再過三年就刑滿。前些日子突然覺醒成為腐化人,人在監獄、睡覺都是大通鋪,根本瞞不住。

昨天被抓後,邊界城進行了簡單的審訊,就在今天把人上交給四方城。

腐化人統一交給省城機關處理,這是硬性規定。

昨天下午,有人單獨找到了孔繼生,提出身份交換,代價是100枚金幣的買命錢。

100金幣一條命,這是巫界是“統一規定”。

“一畝半、一間房、100金幣小命亡。”

人們把巫界的保障制度總結成上面的順口溜,這順口溜幾乎人人知道。

(本章以下大部分為構建完整的靈世巫界,可能會被罵成脫離主情節的水文,罵我也認了)

自孩子年滿十週歲起,官府會給孩子配發一畝半的糧田,這糧田的田契和普通的田契不一樣,上面有明顯的“保障”二字,被稱作保障田。

除非田契擁有者死亡、或者覺醒為職業者(不包括地魔)、或者犯了叛亂罪(俗稱叛國罪,三界在法理上都不屬於國家,覺醒為地魔等同於叛亂),否則此田契永生屬於本人。

不論你此生從事什麼工作、有沒有工作、居住在哪裡。

保障田不得買賣、不得抵押、不得用於擔保。但可以租賃給他人耕種,租金很公道,雙方都能接受。

巫界男子年滿17週歲、女子年滿18週歲即為成年。孩子成年後,官府會透過稅收補貼+強制手段等方式,給孩子一間獨立產權的房子。

該房子可以是獨立的,也可以是你們家屋子裡單獨的一間。

該間房子的房契也變更為“保障房”,與保障田一樣的條件陪伴房主終生,同樣不得買賣、不得抵押、不得用於擔保。

但可以置換,條件是可以以小換大、或者以非獨立房屋轉換成獨立房屋、或者是異地同條件轉換等。保障田也有類似的規定。

巫界的種子因為有靈力加持,糧食畝產產量雖然趕不上現代化的人世間,但比人世間的古代高出了不少。一畝半的糧食產量,不僅能滿足一個人一年的基本口糧,還能富餘出一部分用於兌換油鹽醬醋等生活必須品。

再加上一間房的保障,足能保證一個普通人的基本溫飽,所以巫界幾乎看不到乞丐或者無家可歸者。

為什麼說是“幾乎”呢?

問題就出在“100金幣小命亡”上。

當初李光彩看到這個規定時,震驚了。最後用兩個詞來總結:客觀、冷血。

巫界實行的是補貼式醫療政策。

不需要住院的頭疼腦熱的常見病,官府一概不管,沒有任何補貼。

住院之後的,補貼為一刀切的三七開,個人三、官府七。

但是,關鍵是這個但是:補貼是有上限的。凡人的上限是335金幣,這是指總額,其中個人承擔的金額為100.5枚金幣。

超過部分完全自費。

這就是“100金幣小命亡”的來由。

普通差役的月薪大概在1520枚金幣之間,100金幣需要不吃不喝攢五到七個月。

工坊的普通工人、商鋪的夥計收入更低,基本和農民處在同一水平。

按照差役的標準,五到七個月的收入救一條人命,聽起來不高。

可巫界的家庭收入主要來自一人,通常是家裡的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