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李光彩和“光彩杯” 第59章:殺李光彩(2)(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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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人世間的法律,我這行為連正當防衛都算不上,人都跑了還防衛個啥?判好了是個防衛過當、判不好就是過失殺人。
“東西你們隨便用,我就不要了。”他趕緊表態,認罪態度要好。
心慌慌。
那巫師也過去看了現場,就手一揮收了屍體。
人是你殺的。
李光彩突然反應過來,他們怎麼知道人是我殺的?
知道人是我殺的,卻不控制我。
透過“稻香雞案”,李光彩發現這邊的官府還算公道,不會像人世間的封建時代,先來個有罪推定:被告,你知罪嗎?被告,你因何殺人?
那個巫師皂衣皂帽,顯然是個官身,好像就叫捕快。他直接說人是我殺的,如果不是有罪推定,顯然已經知道了情況。
對!是這樣,他來之後先給我打補靈術,這是把我當作了好人,那些拿刀拿槍的則衝向了瘦子、把瘦子當作壞人。而且,他們不是到了現場才分配的任務。
李光彩確定,他們已經透過什麼途徑知道了事情經過。
“那啥,”李光彩想通了這些,氣壯了:“那些東西,看完了儘早還我。”
那巫師說:“這是自然,請隨我們去官府吧。”
說不定裡面有啥好東西呢。
就算沒有好東西,也是東西啊。
何況還有那亮閃閃的金幣。
李光彩邊走邊打小算盤。
剛走了幾步,一艘飛舟載著一人飛來。李光彩一看,認識,邊界城巫師協會會長陳志。他們一行從邊界城出發時,陳志擺宴給他們送行。
“見過陳會長。”那幾個人叉手行禮,李光彩也有樣學樣。
陳志先開啟開眼掃描了李光彩全身,點點頭,才問:“那死了的,是幾品?”
年輕巫師說:“二品上。”
陳志指著李光彩說:“此事可能涉及城防,人我先帶走,待我問明情況,再去官府。”
“遵命!”那幾個叉手道。
“光彩,來上飛舟。”
李光彩站上去,陳志扶好他,飛舟起。
“這玩意兒不錯,能飛多遠?”李光彩雖然只見過陳志一面,但自來熟。
“嵌入足夠的靈丹,能飛到你老死。”陳志笑嗬嗬地說。
陳志比他更自來熟。也是,人家乾的這行當,天天和人打交道。
協會就在不遠處,說話間就到了。
陳志落地,收了飛舟,領他走進去。櫃檯後面的年輕辦事立刻站起身:“陳會長。”
陳志進了後院,走進自己的辦公室。
“升官了,恭喜恭喜!”李光彩拱手。
原來,陳志因為在邊界城工作出色,上面調他來四方城巫師分會任副會長,剛上任才兩天。
以下為作者自嗨
蝶戀花
--山寨者:繁易
執筆縱橫獨自醉,對酒當歌,樂在其中味。
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