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蘇羽忽然注意到了一篇的連載。

這是一部漫畫的同人。

同人的難度是最低的, 同時也是最高的。

難度低,是因為設定齊全, 人物形象很完整。

難度高, 是因為想要寫好讀者喜歡的同人, 實在太難了。

未來漫畫網站能寫同人, 主要是因為漫畫版權在未來漫畫出版社手裡。

“如果,把同人作為活動, 是不是能徵集到很多有趣的?”蘇羽的心裡產生了一個想法。

同人比起原創,擁有著天然的優勢,也更容易被人接受。

畢竟,未來漫畫網站主要還是看漫畫的讀者。

要是他們追著漫畫, 看到了這部漫畫的同人,那應該是會看看的。

以漫畫帶動同人,版權還是未來漫畫出版社的版權,漫畫作者也能獲得一定的分成。

同人創作者既能獲得認可, 又能得到錢。

蘇羽想到了那個世界的同人。

很多動漫的同人, 都很火爆。

如果它們擁有授權的話,那可能收入會增加?

換句話說, 未來漫畫出版社可以授權給那邊的網站,允許他們進行同人的創作。

這樣一來,那個網站可能會成為一個不錯的站。

這又會成為一塊蛋糕。

蘇羽想到這裡,查詢了這個世界對於版權的重視程度。

最後,他發現了兩個世界的不同。

這個世界,對版權很看重,沒有未來漫畫出版社的授權,就算那邊也是不能出現同人的。

當然,這裡指的是不能商用,也就是不能收費。

“同人創作徵集活動,同人的授權計劃,與網文的合作…”

蘇羽一邊想著,一邊記了下來。

這個可以拿給花田結衣,讓她找那邊的網站,進行合作。

同人其實只是第一步,原作改編的遊戲授權,也能作為合作的產品。

……

週末的清晨。

蘇羽依舊早起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