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材料(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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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現階段的調查暫時告一段落,多數的線索指引著幾個人來到安四市。
找好住的地方以後,幾個人先靜下心來把之前得來的那些資訊,進行歸類整理。
不管是好弄難弄,這時候都要靠自己來完成才行。
這個階段還沒有太多人關注這件事,第一手的資料還不會被篡改。
先把各自打聽來的整理好,才開始歸類整理。
這事現在已經出現了幾個方面的頭緒。
發生在林鬱市當地的按一個方面整理,整理完之後得出了以下的資訊集合。
姓趙的先前已經被林鬱市當地抓過一次,是按工商登記不合規為理由的。
被關了一百三十三天後,姓趙的透過自證,和發現當地衙役在書面檔案上造假,後來得以無罪釋放。
還有和安四市勘探院籤的合同裡的問題,已經知道的是;合同總額是一千五百萬委託探礦。勘探完成後探礦權歸姓趙的所有。
勘探院這邊也想在裡面拿一些股份,約定姓趙的出資一千二百萬,其餘的三百萬由勘探院自籌。
協議約定;雙方按出資比例8:2.協議生效後,該勘探區無論升值、聯合開發,還是礦權轉讓,所產生的利益均以8:2比例分享。
現階段姓趙的已經給勘探院支付了兩千一百萬,不過所有權益都還沒有轉讓。
這裡面還出現了一個枝節,就是在探礦權還沒有明確的情況下,開採權就已經被轉讓給另一個女人。
並且這個女人已經在礦區打斜井,進行開採了。
在後來的兩天裡,李杉還特意去那個開採面看了一次,現在是停工的狀態,沒有找到可以打聽的人。
把情況整理到這裡,第一個可用的頭緒已經出現。
這件事會牽扯到的官員比較多,可要查這些人還是有一定的難度的,自己幾個人又不是用的紀委證件,哪怕就算是真紀委的來找他們,就不會有心懷僥倖,負隅頑抗的嗎。
這個頭緒這麼明顯,幾個人都不用商量,就決定先從這裡作為突破的第一個關口。
先查那個沒有探礦權,也沒有開採權的那個女人,是有多大膽子就敢自己擅自動手開採的。
從她開始也相對容易些,至少這個女人現在沒有官方身份作掩護,普通商人罷了,私底下打聽一點關於她的訊息,也不會引起別人的關注。
就從她的日常生活開始,總會有一些她不屑掩飾,或者故意拿出來炫耀的東西,會暴露她本身的一些底細。
而且這個人目前的主要活動範圍還都在這個城市裡,查起來相對要容易一些。
再加上現在這件事還沒有發酵到不可參與的地步,想要從中找出一些,她還沒有想起來掩蓋的馬腳,也比再往後拖更簡單一些。
從第二天開始,幾個人分頭行動,先在和礦業有關的領域打聽這個人。
可後續陸續收集到的信心,也絕對夠李杉他們幾個瞠目結舌。
開始打聽時,還以為要費一番周折,結果倒不是比想象的容易,才會讓幾個人大吃一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