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大秦決不能有這麼牛逼的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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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扶蘇問話,最先站出來的是李承。
他笑呵呵的說道:“臣以為,人是人他媽生的……既然如此,不妨對於生下幼兒的家庭,適當免除一兩年徭役,以利誘之,人口自然提升。”
我知道,妖還是妖他媽生的……扶蘇微微側目,等著他接著說下去。
“有利,必然要有懲罰!”李承臉上笑容一斂:
“女子十五以上,二十五歲以下不嫁人者,五倍徵收其算賦,既每年六百錢!二十五以上仍不嫁人者,由官府為其指定夫婿!”
算你狠……扶蘇沉吟了一下,覺得可以適當提升女子嫁人的年齡,比如從十四五,提升到十六七。
畢竟十四五歲的小女孩,身體還沒有徹底長開,懷孕生孩子神馬的,就是在硬闖鬼門關。
聽著被李承拋磚引玉而引發的議論,扶蘇手指輕輕敲擊著桌面,面露沉思之色。
後世裡的殺女嬰傳統,其實在這個年代已經出現了。
畢竟在拖拉機等機器出現之前,農業生產是一個重體力勞動。
即便拉犁可以驅使耕牛,除草施肥可以由老人、婦女、兒童來完成,但澆地和收割,還是需要男性壯勞力來完成的。
尤其是收割,更是需要和老天爺搶時間。
富裕一些的人家會在這個時候請人幫忙,而窮一點的,則基本上住到田邊,除了太陽最毒的時候,基本上就沒有休息的時候。
再加上明裡暗裡的鄰里爭鬥,農業社會下人們普遍喜歡生兒子,然後把別人家的閨女娶過來接著生兒子……
所以貧窮人家殺女嬰,實在是逼不得已的行為。
畢竟農村的女孩子,在飯量上可毫不遜色與男孩,但在農業生產上,卻又比不上男孩。
殺女嬰,很殘酷,但又無可奈何。
扶蘇覺得,要想在這個年代改變這一局面,需要在國家層面上去要求民眾多種桑、麻。
畢竟這個時候和後世人口開始爆炸的年代不同,秦國不適合種糧食的荒地很多,種植桑樹或亞麻不會侵佔糧田。
而種植出來的桑麻,則完全可以交給家中女孩打理。
四五歲的小女孩雖然幹不動農活,但可以幫著家中養蠶,等到八九歲的時候,就可以學著紡紗績麻。
這就意味這一年齡段的女孩,已經和同齡的男孩一樣,成為了家中的勞動力。
嗯,說不定紡紗績麻賺的錢,比耕田賺的更多!
扶蘇微微點頭,覺得這樣的決策,既解決了晚婚晚育的問題,又解決了殺女嬰的問題。
一舉兩得!
能掙錢的勞動力,自然不捨得殺掉或早早嫁出去給別人家賺錢。
至於紡織出來布匹,則完全不愁銷路。
不僅是很多人家都沒有什麼多餘的衣服,而是在邊疆穩定之後,無論是將布匹賣給胡人換牛羊馬匹,人參鹿茸等土特產;
還是運到南洋賣給當地土著,用來換奴隸、香料、寶石之類的,都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嗯,說的是由少府控制的官方專賣……
啊,小錢錢!
…………
大約一個時辰過後,在眾人議論,以及扶蘇間或提提意見的情況下,有關河西移民,以及有關提升人口的議題完美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