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望月道:“沒錯。”

孫縣令道:“那麼,飛鏢呢?”

張望月道:“在我剛見,孫蜂的時候。我就注意到了他的手。他的手又細又長。可是,右手的中指和食指,卻是粗的。那是拿飛鏢的原故。我便斷定,他不是飛鏢人。殺人滅口,好手段。”

他們沒有說話。

張望月道:“可是,孫蜂為什麼要殺提燈人的人。那人,又怎麼知道採花蜂的事?所以,你們是一夥的。”

孫縣令道:“你便讓提刀人,在四周埋伏著。”

張望月道:“沒錯。”

孫縣令道:“告訴我,你是什麼人?”

張望月道:“提燈人。”

孫縣令道:“我倒是,小看你了。”

他一說完,轉身就跑。張望月一閃,到了他的面前。

瞬間出刀。

刀很快。

快刀。

快刀殺人,一向是直接的。

於是,孫縣令倒了下去。孫蜂見後,衝出門外。

卻被提刀人,給攔下了。

他們拼殺著。最後,兩敗俱傷。

只剩下,張望月一個人站著。看著這些死去的人,張望月沉默著。

這個江湖,你爭我搶。用了各種頭腦,各種手段。

他還有必要,再這樣行走下去嗎?

這江湖,又有幾個,像張望月這樣的?

突然間,他有了一種無力感。看了一眼,不平刀。

還好,他的腰間,還有酒。

於是,他拿起酒,坐在門前的臺階上,喝了起來。

一點一點喝。

他想了很多,也想到了很多的朋友。此刻,一種孤獨感,遊遍了他的全身。

最後一滴酒喝完,張望月決定。回到金陽王朝。

他要建立一個,強大的王朝。

遍佈各地,讓這江湖,消失不見。

這是一個大膽的想法。他覺得,自己有責任,去做這樣一件事情。

於是,張望月買了一輛馬車。準備了一百罈子酒。

準備在去往金陽王朝的路上喝。

這一路,很遠。

等到時,已是深冬,大雪紛飛。他蓄了鬍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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